特急~租約未到期,屋主要將房子賣出,要求我搬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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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租約應該是明年六月底才到期後來才知道現在租我房子的二房東跟屋主的約已經到期了但是我跟二房東簽的約還沒到原屋主要把房子賣了要我們這個月底前搬走二房東有幫我在另一棟再找一間一樣規格的房子(我是住在社區)這個二房東最近又爆發一些事情(挪用公款的樣子),不知道幫我找的那間房子是誰的如果到時候又人有叫我搬我不就被煩死嗎?但是我真的很不想搬因為覺得很莫名奇妙而且搬家真的很累平常白天要上班,只剩假日有空最錯愕的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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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 avatarRachel2007-11-15
一、按民法第444條第1項規定,承租人依同法第443條第1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仍為繼續。轉租係轉租人與次承租人成立新的租賃關係,與租賃權之讓與不同,轉租人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仍然存在。本案中,出租人與轉租人之租賃期間雖已屆滿,惟按68年台上字第3691號判例見解,縱出租人與轉租人之租賃期限已滿,轉租人既已將該租賃物轉租,則原出租人不得以出租人地位,對次承租人請求返還租賃物。承上開所述�
John avatarJohn2007-11-14
兩個部分回答:第一部份:房東本人沒有跟您簽約,他是跟二房東簽,基本上他應該來拜託您搬,不然您不走他也沒輒。第二部分:二房東的話不可信,因為他沒有需要對您負責,是您自己的錯,誤以為二房東就是屋主,這部分的責任要自負。但是可以逼二房東依照租賃契約賠償,如果那份契約是有公証的話。...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