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VqjTTb4 ]
作者: MarkSloan (我還在等甚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獨家》大開國營事業後門?藍委修法原民鄉
時間: Fri Dec 11 10:20:08 202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黃佩君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獨家》大開國營事業後門?藍委修法原民鄉用人免公平考試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規
立法院下週擬審議「國營事業管理法」修法,國民黨立委孔文吉提案修法打破國營事業用
人均需通過專業考試規定,直接提出若國營事業位於原住民地區者,進用人員不需公開甄
試。這也意味國營事業若位於55個原民鄉,人事不需經公平考試。而目前國營事業多已有
原民加分條款,包括台電、中油筆試均加計15%;而「原民工作權保障法」也已規定原民
鄉公務機關需有3分之1以上僱員雇用原住民。
立院經委會下週擬排案審議「國營事業管理法」,孔文吉針對原住民國營事業就業提出修
法,要求國營事業位於原民地區者,進用人員排除公開甄試。由於打破過去國營事業用人
均需公平考試的規範,對民生國營事業如台電、中油、台水的人員進用將有嚴重影響。
該條文提案立委包括孔文吉、鄭天財,以及民進黨原住民立委陳瑩,加上19位國民黨立委
連署。全部22位委員中僅有陳瑩非國民黨籍。
「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1條規範國營事業用人均須通過公平考試,法條規定「國營事業人
員之進用,除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外,應以公開甄試方法行之」,且以筆試為原則;
就算設為例外的「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也應由國營事業針對項目、職位及所需資
格條件陳報主管機關,還需上網公告。
但孔文吉提案修法此條,只要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進用人員即不須以公開甄試方式進行
,並不限特殊資格或技術,也引發國營事業員工不滿,批評是「後門條款」、「綁樁限定
」。
1名國營事業中階主管就表示,原民鄉人事派任情況原本就較為複雜,因「原民工作權保
障法」規定公務機關若在原民鄉,則在駐衛警、工友、或其他不需公務人員資格的人員上
,就需有3分之1以上雇用原住民。有些地區仍無法達到此標準,主因當地青壯人口外流,
或者開缺屬技術缺,不一定剛好有合資格的原民籍人員。
他也強調, 此條文修法僅規定排除公開甄試,但對要如何確保符合專業資格並未多規範
;如修法通過,未來人事安排恐會更加複雜,並衍生不符資格者以其他管道獲得優勢等問
題。
而除「原民工作權保障法」規定需一定比例任用原住民外,國營事業多也已針對原民加分
,包括中油、台電、台水、台糖等均有筆試加分15%規定。
除孔文吉外,其實國民黨委員持續提出要求國營事業在原民鄉增加僱用的修法。包括去年
鄭天財也針對同條提出修法,要求國營事業人員進用之公開甄試,「應依原住民就業狀況
及國營事業之特性,訂定相關保障或優惠措施」,但仍未在法條內排除公開甄試。
鄭天財當時表示,經濟部和所屬國營事業,除了達到「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所規範的
晉用原住民員工比例外,還應把原先規範3分之1的比例再調高。
根據原民會9月統計,原民受政府僱用之就業者,有37%具有正式公務人員任用資格、63%
則無。而在山地原民鄉,比例則為33%、67%;在非原民地區則為42%、58%。而無任用資格
者最大宗薪資均落在2到4萬;有任用資格者則落在6到7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78129
6.備註:
原民生、離島生大考加分,原民國營事業也加分! 現在還要改免試錄取?!
好處都給你們撈就好啦...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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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Sloan (我還在等甚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獨家》大開國營事業後門?藍委修法原民鄉
時間: Fri Dec 11 10:20:0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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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黃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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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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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
立法院下週擬審議「國營事業管理法」修法,國民黨立委孔文吉提案修法打破國營事業用
人均需通過專業考試規定,直接提出若國營事業位於原住民地區者,進用人員不需公開甄
試。這也意味國營事業若位於55個原民鄉,人事不需經公平考試。而目前國營事業多已有
原民加分條款,包括台電、中油筆試均加計15%;而「原民工作權保障法」也已規定原民
鄉公務機關需有3分之1以上僱員雇用原住民。
立院經委會下週擬排案審議「國營事業管理法」,孔文吉針對原住民國營事業就業提出修
法,要求國營事業位於原民地區者,進用人員排除公開甄試。由於打破過去國營事業用人
均需公平考試的規範,對民生國營事業如台電、中油、台水的人員進用將有嚴重影響。
該條文提案立委包括孔文吉、鄭天財,以及民進黨原住民立委陳瑩,加上19位國民黨立委
連署。全部22位委員中僅有陳瑩非國民黨籍。
「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1條規範國營事業用人均須通過公平考試,法條規定「國營事業人
員之進用,除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外,應以公開甄試方法行之」,且以筆試為原則;
就算設為例外的「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也應由國營事業針對項目、職位及所需資
格條件陳報主管機關,還需上網公告。
但孔文吉提案修法此條,只要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進用人員即不須以公開甄試方式進行
,並不限特殊資格或技術,也引發國營事業員工不滿,批評是「後門條款」、「綁樁限定
」。
1名國營事業中階主管就表示,原民鄉人事派任情況原本就較為複雜,因「原民工作權保
障法」規定公務機關若在原民鄉,則在駐衛警、工友、或其他不需公務人員資格的人員上
,就需有3分之1以上雇用原住民。有些地區仍無法達到此標準,主因當地青壯人口外流,
或者開缺屬技術缺,不一定剛好有合資格的原民籍人員。
他也強調, 此條文修法僅規定排除公開甄試,但對要如何確保符合專業資格並未多規範
;如修法通過,未來人事安排恐會更加複雜,並衍生不符資格者以其他管道獲得優勢等問
題。
而除「原民工作權保障法」規定需一定比例任用原住民外,國營事業多也已針對原民加分
,包括中油、台電、台水、台糖等均有筆試加分15%規定。
除孔文吉外,其實國民黨委員持續提出要求國營事業在原民鄉增加僱用的修法。包括去年
鄭天財也針對同條提出修法,要求國營事業人員進用之公開甄試,「應依原住民就業狀況
及國營事業之特性,訂定相關保障或優惠措施」,但仍未在法條內排除公開甄試。
鄭天財當時表示,經濟部和所屬國營事業,除了達到「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所規範的
晉用原住民員工比例外,還應把原先規範3分之1的比例再調高。
根據原民會9月統計,原民受政府僱用之就業者,有37%具有正式公務人員任用資格、63%
則無。而在山地原民鄉,比例則為33%、67%;在非原民地區則為42%、58%。而無任用資格
者最大宗薪資均落在2到4萬;有任用資格者則落在6到7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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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原民生、離島生大考加分,原民國營事業也加分! 現在還要改免試錄取?!
好處都給你們撈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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