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留職停薪津貼若到期日為7/2-但新生兒卻剛滿月無法復職?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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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樣的:在懷老二期間先向公司辦理老大的生育留職停薪津貼6個月老二出生於5/22.留職停薪期限至7/2日復職但礙於老二才剛滿月無法離開且回中部娘家做月子是45天至7/5日但北部公司若再復職日未正常上班將退保資遣有什麼方法可以再繼續向公司辦理繼續的留職停薪????(3個月大就可以ㄌ)而我老公6/11日才被同公司解雇.如今還未找到工作又聽說有一方未工作者無法申辦留職停薪????是否有懂的人能解答.??又或者我是否漏了何事項???當辦理老大留職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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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avatarJacob2013-06-23
當辦理老大留職停薪屆滿後是否能直接銜接老2的留職停薪津貼?(都在留職停薪的狀況下?子女滿三歲前,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每次最少6個月為原則http://www.bli.gov.tw/sub.aspx?a=6C1AdCUBLqk%3d(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John avatarJohn2013-06-23
公司決策...很明確ㄌ....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6-25
只能說你當初留職停薪請太短了,留停最長可以請兩年,並沒有限定一次只能請六個月(六個月只是育嬰津貼能領的期限,不是請假期限),當初就應該先算好時間一次請到預計老二約三個月大的時間不過講「當初」都太晚了,只能問公司看看能不能讓你再多請兩個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