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在懷老二期間先向公司辦理老大的生育留職停薪津貼6個月老二出生於5/22.留職停薪期限至7/2日復職但礙於老二才剛滿月無法離開且回中部娘家做月子是45天至7/5日但北部公司若再復職日未正常上班將退保資遣有什麼方法可以再繼續向公司辦理繼續的留職停薪????(3個月大就可以ㄌ)而我老公6/11日才被同公司解雇.如今還未找到工作又聽說有一方未工作者無法申辦留職停薪????是否有懂的人能解答.??又或者我是否漏了何事項???當辦理老大留職停��
生育留職停薪津貼若到期日為7/2-但新生兒卻剛滿月無法復職?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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