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低收入<彰化>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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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本有12個人<公公婆婆都過世了>其他小叔都已遷出.我這一戶只剩我.老公和3個孩子.請問我這樣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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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e avatarFaithe2012-04-03
因為補助有排富條款目前中低及低收入戶規定要算三代財產其他如弱勢家庭補助及特境家庭補助是看實際居住或戶口內的人財產,算是查父母及子女兩代財產.建議用老公名義申請,因公婆已過世,可免去公婆的財產及收入.若用老婆的名義申請,需算娘家父母的收入及財產.財產分成動產不動產收入所得三大部份,各有規定.低收入戶的規定條款是依社會救助法而來全部分成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台灣省連江縣及金門縣,共六區.各區的申請核準金額不�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3-30
您好:低收入戶資格除了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稍有不同外,其餘縣市都一樣哦!低收入戶資格: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用(96年即9,509元,但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以基本工資元核計)。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