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低收資格?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請問本身是離婚單親媽媽.有兩個小孩監護扶養權與前夫一人一個.我的戶籍及小孩還在前夫家中.尚未遷出.但因為前夫已有申請中低收入戶通過.我目前是寄宿.這樣戶籍問題會影響我申請中低收的資格嗎?申請戶籍謄本裡頭也只有我跟小孩子其他人都沒有純屬個人的.不同戶籍的直系血親上有父母親及兩位弟弟.其中一位已經有工作.個人年所得不超過23萬.也已申請財產清單.但戶籍問題會有影響嗎?

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Oscar2012-09-12
因為沒有說明您的戶籍,所以資料都放上來:(文章裡有些特殊顏色是超連結,會帶到別的網頁說明,要回頭看文章,請按上一頁即可)低收入的資格各級政府有自己的規定:台北市:戶籍在台北市每人每月低於14,558元。且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以15萬元為限。;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500萬元為限。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4個月、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台北縣戶籍在台北縣每人每月低於10,792元。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每年以7萬5千�
Lily avatarLily2012-09-13
我可肯定跟你說,不可能通過。無工作能力的只有一個小孩。政府不會補助好手好腳的人,我看你還是自己賺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9-15
您好我一個朋友也剛離婚申請低收.我建議您可以到當地的區公所.那邊的志工都很好.有的甚至會幫您想辦法.加油喔.!!!如果有需要的話.也可以mail給我我為您禱告!!!耶穌愛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