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失業補助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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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我在103/12/15被資遣了(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我在103/12/16日去申請了失業補助103/12/23有繳回介紹卡(我介紹卡上是寫需等候通知)103/12/30送件現在我的問題來了他開給我的介紹卡的工作面試結果通知後是1/5才能去上班那我想請問我1/5號上班是否還能請領到第一次的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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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avatarYuri2014-12-28
「等候通知」並不代表謀合成功,所以,12月30ㄖ送件,12月31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會完成失業認定後,將資料移轉勞保局,請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勞保局收件後,會查證勞保再投保ㄖ期:1認定為「職介謀合成功」,會函覆失業給付申請案註銷2認定為「職介謀合不成立」,就會函覆核發失業給付注意!新
Lydia avatarLydia2014-12-27
大哥您好首先來看看請領資格吧!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失業給付:1.非自願離職。2.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Q:面試結果通知後是1/5才能去上班,那我想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12-29
失業補助金好像是面試三次都沒適合的工作才可以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