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資遣理由被人資退回,資遣是否就不成立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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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女朋友是企劃(此業界很小,且大家都知道,故不宜說太多)

也有做出好幾項公司反應不錯,甚至發給客戶的產品

因旺季配合業務跑客戶,其中也配合公司安排前往台中出差協助中部業務

然而在旺季結束後

企劃主管(前身為業務主管)

突然告知只要資遣,只能做到7/15

然而原因說的不清不楚,並不客觀

最後套出是因為某業務不喜歡我女朋友,便施壓給企劃主管資遣


不明不白被資遣的員工,就我女朋友進公司一年所知,就已經有三位
(但資遣費公司一樣會給)

前兩天資遣單已到人資部門

人資告知此資遣理由不清不楚,且並不客觀,無實例舉證

所以此資遣不成立

將由人資部門協調是否轉調其他單位


小弟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人資部說此資遣原因不成立

在主管不故意"衝康"弄人的前提下

是否就可以不用管資遣而繼續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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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6-07-06
什麼?你到底要問什麼?是不是要把人開除,但是資遣原
因不成立,逼迫人離職不給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7-08
你的問題好難懂......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7-13
反正 只要自己不是自願離職 仍有資遣的義務需要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7-16
人事單位省成本,不想付資遣費,你女友可不接受調度請求公司
資遣
Kelly avatarKelly2016-07-21
資遣原因是有法條規定的 沒符合要件 人資不想違法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7-25
既然無正當理由,就每天正常上下班吧
Agnes avatarAgnes2016-07-29
直到公司不給上班,在上勞工局申訴也不遲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8-01
等人資來資遣或轉調,別想太多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8-06
kirorolove跟shawn說的對,你就上你的班,不要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