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錯禍車禍對方不認錯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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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號下午 我騎機車直行三重河堤內車道 在一個叉口有台機車再外車道突然轉彎 太突然導致我閃他閃不急我撞到他忘記哪裡然後自己就飛出去 對方完好無傷
現在打給對方調解 可是他卻說他沒控一副不想解決的樣子 而且他覺得他自己沒錯 這樣該怎麼處理?
我受傷約一個星期不能上班 到現在膝蓋韌帶受傷也還沒好
對方不聞不問...我手錶壞了三角台車殼也都壞了..
他聯我問傷勢都沒友我非常生氣 我被他害成這樣!
請問現在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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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6-04
5/9號下午 我騎機車直行三重河堤內車道在一個叉口有台機車再外車道突然轉彎 太突然導致我閃他閃不急我撞到他忘記哪裡然後自己就飛出去 對方完好無傷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故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 現在打給對方調解 可是他卻說他沒控一副不想解決的樣子 而且他覺得他自己沒錯 這樣該怎麼處理? 可待責任釐清後,再與對方談理賠事宜,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可利釐清雙方肇責。 另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我受傷約一個星期不能上班 到現在膝蓋韌帶受傷也還沒好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對方不聞不問...我手錶壞了三角台車殼也都壞了..
他聯我問傷勢都沒友我非常生氣 我被他害成這樣! 醫療費用可先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請問現在該怎麼處理? 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工作損失: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6-03
依法處理囉 寄存証信函呀 驗傷呀 找証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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