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廢與折讓正本是否收回之問題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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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x 看板 #1LlYdsbg ]

作者: AnnWow (陪你到世界的終結) 看板: tax
標題: [問題] 發票作廢與折讓正本是否收回之問題
時間: Sun Aug 2 22:32:19 2015

大家好,我想請問關於發票作廢或折讓時正本是否需要收回的問題,

我知道這主要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來辦理,

但條文實在有點繞口,我自己整理出來結果如下,還麻煩大家幫我看一下是否正確,



一、發票已申報 - 已折讓方式處理 (排除專案作廢的情況)

請買受人開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若對方為營業人可免收回原發票。


二、發票未申報 - 可以作廢處理

無論買受人是否為營業人皆須將原開立發票收回。



不知道以上整理觀念是否正確,如果正確的話想另外請問,

1.如果我們是用電子發票系統開立的發票,處理方式也一樣,該收回原發票的也得收回?

2.若買受人表示發票遺失無法寄回又該怎麼處理呢?



我們公司目前處理都是最多開折讓單,作廢就直接作廢,從來沒收回過發票..

但我覺得若原開立發票都沒收回,買受人又拿去申報進項後續好像會很麻煩?

雖然到目前為止是都沒遇過..




想確定一下最正確、也最能保護公司的作法後再公布給大家,

所以先來請問一下各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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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8-04
開二聯給個人時,沒收回會怕他拿去兌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8-07
萬一中大獎就吵不完了,還是按規定追回較保險
Hardy avatarHardy2015-08-09
若對方是營業人,問題比較小,跟對方確認不會拿去扣抵後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8-11
跟轄區稅務員報備一下就好
James avatarJames2015-08-12
若對方是個人,遺失最好請對方切結不會拿去兌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