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眾好,
最近有機會拿到業務助理獎金(業務開發出客戶後,有需要協助維繫客戶),
但是主管提議獎金領現領一半,其他一半用發票來報。
雖然主管這作法實在可議,但是以目前來看,看來錢不會少拿,我也知道主管是
想省掉公司負擔二代健保的費用,就他的說法來看,我也可以省下所得稅和二代
健保的自付額,"看起來"對我們雙方有利。就帳務的觀點,錢是以費用而不是薪
資出去,帳面也好看些。
總歸我比較希望領現金繳房租呀,也打算否定主管這個提案,但是還是想請教
各位版友,除了上述考量,就長期而言有甚麼影響。
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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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機會拿到業務助理獎金(業務開發出客戶後,有需要協助維繫客戶),
但是主管提議獎金領現領一半,其他一半用發票來報。
雖然主管這作法實在可議,但是以目前來看,看來錢不會少拿,我也知道主管是
想省掉公司負擔二代健保的費用,就他的說法來看,我也可以省下所得稅和二代
健保的自付額,"看起來"對我們雙方有利。就帳務的觀點,錢是以費用而不是薪
資出去,帳面也好看些。
總歸我比較希望領現金繳房租呀,也打算否定主管這個提案,但是還是想請教
各位版友,除了上述考量,就長期而言有甚麼影響。
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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