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收客戶10%訂金 已開發票。出貨是分批出貨,隨貨附發票。
假設單價10,總量1000pcs,分兩次出貨,600pcs跟400pcs
客戶希望發票這樣開:依當次出貨額的九成金額 (並註明總額扣除訂金一成)
第一次的發票:600pcs*10-600(訂金)=5400 第二次:400pcs*10-400(訂金)=3600
但會計開的發票是 500pcs*10=5000(訂金1000=100pcs*10,此次直接扣除)
下次的發票就是:400pcs*10=4000
結果客戶收到發票打來說沒有人這樣開的,跟出貨單不符,希望我們重開,但會計很堅持
,並說總金額正確就好了。因為不是學這方面的又是新鮮人(我是覺得客戶的比較合理)
,想請問大家一般公司做法是怎樣,哪個才是正確的? 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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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單價10,總量1000pcs,分兩次出貨,600pcs跟400pcs
客戶希望發票這樣開:依當次出貨額的九成金額 (並註明總額扣除訂金一成)
第一次的發票:600pcs*10-600(訂金)=5400 第二次:400pcs*10-400(訂金)=3600
但會計開的發票是 500pcs*10=5000(訂金1000=100pcs*10,此次直接扣除)
下次的發票就是:400pcs*10=4000
結果客戶收到發票打來說沒有人這樣開的,跟出貨單不符,希望我們重開,但會計很堅持
,並說總金額正確就好了。因為不是學這方面的又是新鮮人(我是覺得客戶的比較合理)
,想請問大家一般公司做法是怎樣,哪個才是正確的? 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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