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普索市調公司,座談會超時不願給付薪資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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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la
at 2017-07-20T21:01

Table of Contents

公司名稱或雇主、勞工ID:益普索市場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時間、地點:雇主告知有保密協議不能透露細節

不當行為簡述:

7/21 1420 更新

僅是為了敬告tony831203版友,特此更新
幫你母親捍衛權益我沒有意見,但問題是這件事涉及的我個人個資問題
也可能讓你捲入糾紛,而你不過剛上研究所根本沒出過社會新鮮人
你可能不知道你會要負的責任,所以我一開始是不想說的
但你越來越過分的語句令人忍無可忍,你與黃姓女主管是否為母子的證明
我都有截圖,皆是你二人在網路上的留言

請你好好想想你做這些是為了什麼,而你可能負擔什麼責任
按照你的ID 83年是你的出生年月吧,是一個應當要負起法律責任的年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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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1300 更新

在今早發現被黑名單之後,我在Portmento網站上找尋聯絡方式
後用LINE詢問該公司為何被封鎖黑名單的原因
永光資訊公司的負責人極為迅速地親自與我談話

永光回應:「你當初有簽署報名同意書,不得公布廠商資料,
而你違反該項規定進而將你黑名單,與你向益普索公司請求車馬費無關」

以下為該公司提供我與我且經同意公開的報名同意書內容
為了方便閱讀,我將重點以紅色框框標出
http://imgur.com/a/i63kv

看到對方的回應我覺得無法理解,如果照他們的說法
有任何勞務糾紛如果選擇對外公布,不就都要別列為黑名單嗎?
我向他們要求提供合理的說法,並詢問是否得解除黑名單

永光表示他們無法再為我的行為負責,故不能解除黑名單
但了解我的想法,也願意協助我解決糾紛,方案是由永光公司本身支付補償450元


我向他們表示,至此我花了這麼多時間的成本已經遠遠大於450元了
並再度詢問能否解除黑名單,但永光表示也表示他們的難處無法解除黑名單
我知道再問下去也只是無限輪迴,便詢問他們提供的補償跟益普索公司有關嗎?

永光表示與益普索公司無關,也無需簽切結書,只是他們公司方面善意的補償而已

再問清楚與益普索公司無關後,我接受了他們的補償
該公司負責人也十分迅速的將補償金額匯入我的戶頭
我在告知他們會更新內文後,經過同意進而補上這段更新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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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會有版友在下面嘲諷我這麼快就接受摸頭了,我也虛心接受那些噓文
將這些經歷波上來不是為了要敲詐或是別的,僅是提供他版友做為參考

關於這件事前,我想目前可以暫時得出以下資訊:

1.如欲座談會超時,應馬上提出異議,問清超時金額應如何計算
若發現苗頭不對應立即離開,市調公司表示他們不會阻止受訪者離開

2.如果與市調公司有勞務糾紛,選擇公開,極有可能會被列入黑名單
值不值得看個人,如果像我一樣僅是為了公益而揭發這些行為
我覺得挺划算的,雖然市調公司的薪資的確優渥,但領錢受氣的感受真的很差

3.如果你也決定公開了,請碼好個資、座談會內容等等,避免對方藉由保密協議威脅你

我仍會找律師諮詢,後續有任何進展也依然會更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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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1130 更新

我是在Portmento的網站上報名益普索公司的市調活動
在網站下方的公司全名是:永光資訊多媒體有限公司
今天欲登入的時候,發現已被網站列為黑名單
這代表我不能登入,也不能查看報名相關資訊
如果我今天沒有事先截圖蒐證的話,是不是就求助無門了?

我十分不解,因為我選擇上網波文揭發益普索公司的行為,所以才被列為黑名單嗎?
我選擇爭取權益的行為何錯之有?但卻遭到如此對待
我以為該網站是中立的第三方,是勞方跟資方中間溝通的橋樑
但今天在未聽取我的說法情況下,單憑資方的說法就可以任意將勞方列為黑名單?
Portmento公司在本版有大量的徵人廣告、資訊
但卻無法保障的勞方的行為令人心寒
是不是只要資方有所要求,勞方就應該默默吞下?
是不是經由貴公司的網站報名的活動,都沒有辦法求助?

我現在才知道身為一名勞工,面對資方的壓迫,是這麼無力以及求助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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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詢問益普索公司是否願意公布聯絡記錄,但遭拒絕
怕有洩漏個資問題,我大略觀陳述益普索公司的原話
有告知該公司如怕我扭曲事實,完全可以隨時反駁我

文極長,重點摘要:

1.益普索公司表示車馬費並非薪資,超時部分僅願「補償200元」
經我反應願「調高補償」450元,然而要求我保證不能上網波文

2.益普索公司提醒我有簽署保密協議,我可能會被告了…
求板上大德指點QAQQ

一、事情原委

日前參與益普索公司的市調座談會
雇主給的時間是報到+訪問時間約2.5小時 車馬費共1500元
http://imgur.com/a/v9aOi
(該公司有在本版波文徵人,我有截圖不知道能不能放…)
但座談會主持人未控時,導致超時約略45分鐘
因雇主要求不要滑手機,我因而將手機收起,未注意時間
經同批受訪者提醒才發現已大幅超時,當場向主持人反應是否會給付超時薪資
主持人回覆我「他會向行政反應,會用匯款將金額轉給我」
我想說既然會給付薪資就不用擔心了,於是配合完成座談會

但離去前,主持人表示行政僅準備原本洽談好之1500元車馬費
剩餘金額會在通知受訪者們,我當下不覺得有異,便離去

然而這才是鬼打牆的開始....

二、車馬費不是薪資???

益普索公司十分迅速的於今日中午向我聯繫
「主持人有詢問受訪者時間是否可以,答應給付車馬費
請我到公司領取『200元』車馬費」

問題是該主持人「從頭到尾沒有主動詢問受訪者是否接受超時」
而且200元跟當初洽談好的薪資600元/一小時,也差太多了
又主持人說是用匯款的,怎麼要用變成到場親領呢?
我向該公司反應上述問題我不能接受

該公司又再回覆我
「他們從不會強迫受訪者留下,我可以隨時表達要離去他們不會阻止
且『車馬費並非薪資』,超時約40分鐘以時薪計算也算多了
而主持人的答覆是因為他不清楚行政,希望我能接受他們的方案」

看到這邊我超傻眼,頗怒
主持人沒控時是我的問題嗎?更何況主持人從未主動告知會詢問
為何變成我不反應我就該接受呢?是不是我都不說話我就要默默吞了?
當初洽談的時薪就600元,為什麼說得好像我在凹他一樣???
重點是這句話「車馬費並非薪資」,我完全傻眼
貴公司給我薪資單,開的是「勞務報酬單」誒!!!!
http://imgur.com/a/1MsJw

接下來就是鬼打牆了

我跟他們說你們主持人根本沒有主動詢問

益普索:「但你發現主持人願意提供費用就留下來了不是嗎?」

我回「但我們有共識時薪750/一小時(這邊是我算錯,正確是時薪600元)不是嗎?」

益普索:「我沒有同意你的共識」

所以你們的薪資跟工時打假的嗎??????

最後這位索跟我聯繫的小姐/先生,表示他要請示主管
主管最後的回覆結果是:
「超時40分鐘不以原本的車馬費計算,
40分鐘以200元給我,請我提供帳戶給他們匯款」

我當然不能接受啊,就表示我不清楚流程那我問問網友有無相關經驗好了
問他是否願意讓我公開聊天記錄,但我等了好久他們都沒有回覆~

三、「補償車馬費」

30分鐘後,益普索公司有位小姐打電話聯繫
願意「補償我450元」的車馬費,我再度強調那是薪資而非車馬費
然而該位小姐表達他不欲與我爭執,請我提供帳戶以便作業

然而你們以爲這就結束了嗎?


並沒有(現在覺得我好笨QAQ)


我事先告知他們說我知道了,但我仍然會上網公開整件事情
因為我覺得可能有人會遇到跟我相同的情形
如果我可以公開這件事,對其他人也有幫助

該位小姐就有點慌張地詢問我「為何還要上網波文呢?事情不是解決了嗎?」
我反問說只有我有拿到他們這筆「薪資」嗎?當天其他受訪者有嗎?
該位小姐並沒有清楚說明這點,只是一直問我為何還要波文?

我覺得莫名其妙,為什麼我不可以波文?
貴公司有什麼資格限制我波文的權利?

該位小姐最後只能說他會回覆主管
我反問他:「所以我波文了你們就不給我薪資了嗎?」
他說要請示主管才知道,我直接請他主管跟我聯繫

四、封口費???

我不得不說這個通話是最奇葩的一部分

30分鐘左右,我收到自稱黃姓主管的女士打電話給我
再度向我表達會「補償我車馬費450元」但請我簽切結書保證我不會上網波文

http://imgur.com/a/1MsJw

我回:「為什麼我拿取薪資還要簽『切結書』???
貴公司有什麼資格限制我波文的權利?這算封口費吧???」

該名主管表示,這不是封口費
何況他們市調願意提供車馬費只是感謝我們願意讓他們獲得資料調查而已
「不是向在7-11打工一樣,獲得的時薪!」

我….我超想罵髒話的,簡直莫名其妙!!
照他的說法打工版一堆市場調查的文章全部都該被刪文水桶!!

接著便是無限鬼打牆
黃姓主管接著表示
「這不是封口費,我也不一定要簽什麼切結書,但請我保證我不會波文」

我回說「所以我不簽,我就不能領取薪資嗎?」

黃姓主管「這並非薪資,只是車馬費而已」、「你不了解市調流程」
更表示「你在浪費時間」、「你有簽保密協議」等語

我才覺得莫名其妙,我花的時間成本已經遠遠大於這450元了!
更何況1提到保密協議是想要恐嚇我不能波文嗎???
我直接問他說「你會告我嗎?」

黃姓主管「我不知道,要看公司」

…..Fine 為了這450元,不止浪費時間,還有可能被告
我不知道我除了倒楣我還能說些什麼,我只是不想慣老闆而已

最後我跟他說:「既然我們沒有共識,那我只能向勞保局申訴了」

黃姓主管十分豪邁地說:
「你去申訴啊,勞保局罰公司要給你多少錢我就給你多少,罰1000我就給1000」、
「你去申訴的話就勞保局說要罰我多少錢我再給你錢」、「我就不先給你錢了」
「小姐你想清楚你要怎麼做了再跟我聯繫吧」等等


然後我就掛電話來波文了…
請版上大德指點我該怎麼做QAQ 我覺得可能會被告QAQQQ

p.s. 為了自保,通話內容我有錄音,未免有違法之嫌,就不波上網了
但如果之後益普索公司告我,應該能作為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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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7-07-24T04:03
市調的受訪者不適用勞基法。
若受延遲至權益受損,可以主張一定補償而已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7-07-27T18:04
建議要不要去勞工局找律師或市府的法律諮詢問一下
或著找議員的律師詢問也行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7-07-30T02:13
就算被告,法官也會看情況判決,不是告了你就一定會輸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7-08-02T05:51
光是一個超時快一小時,就看他們怎麼跟法官解釋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7-08-02T21:35
難道他們的一小時就是時間,你的一小時就不是時間?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7-08-04T23:40
如果你沒有洩漏內容就更不用怕了,可能只是想嚇退你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7-08-08T14:11
是很可議,但對方肯定以一樓所說的搪塞你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7-08-12T21:47
記得 畢竟不是對方說的算 要以第三方判定為準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7-08-13T09:00
原po加油,至少讓大家知道這家公司的嘴臉,以後時間到了就
閃人,要留可以先講清楚再繼續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7-08-15T07:15
不得不推一下LINE的市調 就算我到現場人滿了還是給我錢XD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7-08-18T09:06
你也很鬼打牆..他們延誤一定錯的..但明明車馬費≠薪資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7-08-21T09:31
你太計較了。你應該去找那個時薪600以上的,不要去這種座
談會。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7-08-26T09:20
那他們要不要順便扣你的勞健保費用呢?要炮也要正方向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7-08-28T15:08
爭取延誤的車馬費.(o) 炮車費費=薪資.(x) 我也醉了XD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7-08-31T16:55
其實以基本時新來看 已經很賺了…我之前參加過很多次!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7-09-02T20:21
原PO時間成本很高的,根本不應該去這種座談會。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7-09-07T01:22
都沒被選到過就退電子報了...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7-09-09T13:30
用匯款的,怎麼要用變成轉帳呢?你才鬼打牆吧?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7-09-12T15:25
奇怪,怎麼有人離題這麼嚴重?
原PO被誤了一個小時,卻沒有賠償,被威脅,這才是問題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7-09-17T13:36
不認為爭取自己權益有什麼錯??幫你推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7-09-20T07:04
很妙的公司~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7-09-24T16:54
請問一下:他們的文章有提到薪資600元/一小時的部分嗎?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7-09-26T11:07
重點是對方敷衍+恐嚇的手段很不可取。金額大小不是重點
,而是爭取自己權益沒有錯,支持原po!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7-09-30T17:29
就文章內容來看,座談會公司並非不提供超時薪資,後來也同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7-10-05T00:37
意原po爭取的450元。但原po仍堅持在網路上公開此事,加上
市調本來就很注重保密,原po踩到底線才會破局吧!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7-10-05T11:14
保密條款不支援違法行為。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7-10-09T18:27
支付2.5小時1500加上超時45分鐘200(450)算違法行為嗎?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7-10-10T20:19
從頭到尾都說車馬費不等於薪資了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7-10-11T06:26
原Po拿到的補償已經蠻多了 市調本來就優於時薪很多了
不去爭的人大概覺得多那45分鐘沒差 你去爭了你也黑了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7-10-11T08:10
何況給付200元40分鐘也大於基本時薪133元/H,何來違法?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7-10-11T18:41
講這麼多不就是一定要拿到600/h嗎??其它多打的啦.....
最好大家不要去報名..這樣的低薪市調讓我多多參加吧XD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7-10-16T11:39
又在跳針車馬費=薪資..不就是一定要拿到600/h才行XD.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7-10-17T13:40
車馬費不等於薪資這句話很難理解嗎 況且事先人家也
沒說超時給多少憑什麼你就可以自己把車馬費除於時
間?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7-10-19T16:38
人家原本給你200轉帳你不要,後來給你450轉帳也不要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7-10-21T07:22
對了.拜託你去順便檢舉他們漏報勞健保..因為你是600/h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7-10-23T11:25
科科 某些人一再重複同一論調XDDDDD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7-10-25T17:16
然後你一直說要PO文,他們找主管才又要您簽切結書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7-10-28T16:01
我勸您明天就乖乖去公司領那450元吧,不要沒事找事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7-11-02T15:54
樓上你反對勞工..就是反正這裡的一切喔..這樣是不行..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7-11-05T15:20
這種違反版規跟勞基法的公司..一定要大大的嚴懲呀..XD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7-11-06T22:39
世界上就是有這種心態才會讓一堆不良行徑沒被揭發。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7-11-10T05:05
你確定人家有說一小時600嗎?一般座談會都是用場次
算錢吧?超時部分人家有答應說會給600/hr嗎?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7-11-13T16:18
補充:我參加過幾次座談會,從沒聽說過有時薪這件事
欸,車馬費跟薪資本來就不一樣,我覺得是原po把兩件
事混為一談了吧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7-11-15T22:12
人家都說了您有簽保密協定啊,不能對外分享的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7-11-17T05:17
原po搞錯了吧,你參加座談會本來就不是職業工作的一
種,就像你去參加錄影節目,難道領了車馬費還要叫人
家幫你保勞健保?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7-11-19T04:39
有些人也去參加一次這種的,被延誤一小時怎樣?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7-11-23T13:41
就算您說那是薪資吧,但是你們之前約定的是1500的部分
超時的部分他有跟您約定給多少嗎?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7-11-25T14:50
敢說人家不良行徑?.是不是就是認同違反版規呢?不水桶?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7-11-27T06:56
您如果介意,當時就應該先問清楚再決定要不要留下來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7-12-01T02:49
你去參加那類的,會先問如果超時給多少嗎?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7-12-04T20:15
不會,因為我不會跟他計較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7-12-09T08:45
那麼原PO在意他的權利,覺得受到不公平對待,不行嗎?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7-12-13T05:29
我有一種感覺,今後只要這類的座談會,有人遇到超時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7-12-15T21:26
被超時一個小時,對方想給多少都應該乖乖拿了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7-12-19T21:56
原PO 不要管大家說什麼,你覺得自己權益受損
就勇敢的去爭取,絕對沒有錯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7-12-24T14:11
超時的時間確實沒有事先商量好,但是在開始超時時,
原po您是可以有權利問清楚超時的費用並決定是否要離
開的。當時您並沒有離開、也沒有確認金額,卻在事後
要求未達共識的補償,只能說請您加油了。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7-12-27T01:00
從頭到尾就沒有人跟您說好時薪是多少錢哦!可以不要
拿不同的狀況類比嗎?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7-12-28T07:17
那麼是不是對方隨便開個價,或是給你一個最低薪資
你就會很開心的收下了?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7-12-28T16:53
我剛忽然想到600元/1H不就等於450元/45分嗎?原PO有問題嗎?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7-12-28T19:06
不會啊,因為我會在兩小時到的時候就起身離開哦!^^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7-12-31T20:35
原PO,不必聽這麼多了,你真覺得權益受損就去爭到底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8-01-04T12:18
我的感覺啦,您如果有覺得這件事情有違法之處,就再
麻煩您走法律程序好了。提醒大家注意超時的費用和權
益當然很好,但您目前的作法已經是在製造輿論了。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8-01-04T21:18
否則你聽再多也沒意義。終究看你想採取什麼行動了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8-01-07T21:24
如果你是真心為自己爭取權益,我絕對支持你
如果你只是想博溫暖,只是沒意義的空談了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8-01-08T18:20
車馬費不能直接換算成薪資吧?薪資會寫明多少錢一小
時,車馬費的意義就是指單純這個案子的費用啊,可以
說明案子大概時間但不代表超時會照比例算車馬費,這
兩者很明顯是不同的吧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8-01-11T22:42
我甚至懷疑有那間公司的人上來說話了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8-01-16T22:17
網路世界太虛幻,你真的覺得自己權利受損就去爭取到底
我還是只能對你這樣說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8-01-21T09:15
我沒有對你有敵意啊,我只是單純覺得您沒有在客觀敘
述事實,文內很多情緒性的用語來渲染事件內容而已。
所以我說了如果是我會採取的作法、並請您再請公正第
三方由法律層面判斷囉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8-01-25T13:57
好吧!既然您堅持提告,也只能祝福您了!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8-01-26T16:09
原PO你如果真告,告輸了,頂多出庭時間賠進去,和交通費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8-01-30T17:55
對方公司如果出動律師,他們開銷肯定比你大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8-02-02T02:46
不過重點還是看你自己怎麼想,怎麼決定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8-02-03T04:57
其實我看不太懂原po最後想爭的是什麼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8-02-04T15:44
加油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8-02-09T15:06
對方公司願意多給450不就是超時45分鐘的補償嗎@@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8-02-13T13:07
為什麼用時薪來舉例阿?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8-02-16T21:17
先問一下你參加這個座談會有沒有誠實作答還是用掰的?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8-02-19T21:54
真希望多點像原po這麼勇敢的人,這樣就業環境才會好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8-02-23T17:50
就是有太多這種人覺得有得拿就開偷笑了啦的心態,才會搞
得台灣現今慣老闆越來越多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8-02-28T14:39
奇怪,對方威脅原po一定要簽莫名其妙的合同才答應給450
元。原po不想接受這種奇怪的要求有錯嗎?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8-02-28T17:08
難怪會有一堆不良市調公司 某些人留言口氣跟XX沒兩樣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8-03-03T08:37
但說句很現實的話,應該大部份的律師都會對你說這點錢
告下去也沒意義,講真的台灣法律對台灣勞工真的很誇張
的差....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8-03-08T03:26
而是保密協議是指不能洩露座談會的內容。原po又沒有違反
,對方一直跳針要告原po,這不是威脅是什麼?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8-03-09T09:09
爭取權利還要先被檢討 可憐喔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8-03-13T10:58
他又沒講座談會內容 是在違反保密三小東西?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8-03-14T17:04
再說就算他們要告好了,也不是他們提告就告得成的好嗎?
當檢察官沒腦袋嗎?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8-03-15T20:17
O喔是喔 很差所以就選擇含淚吞下去喔?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8-03-20T05:05
你知道如果座談會現場還會篩選人嗎?如果你當時沒被選
到 他們會付車馬費一半!我很好奇你是否會堅持一定要拿
到全額1500?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8-03-22T08:38
為什麼要提出一堆不相關的假設來質問原po啊?人家有勇氣
去爭取權益,也想分享經驗給板友們知道,有錯嗎?感覺好
像看到很多慣老闆的打手欸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8-03-25T11:24
建議原po可以不用理會刻意針對你的人,爭取權益沒有錯。
建議你可以先去詢問勞工局,先確認一下關於「車馬費」是
否等同「薪資」(況且對方是開"勞務報酬單據"給你,就是
一個憑證)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8-03-27T15:48
我懷疑不是那間公司的人,就是同業的在掩護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8-03-28T08:54
其實這間市調公司很有問題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8-04-01T14:44
推一個,原PO加油!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8-04-02T05:52
益普索根本很優 市調車馬費本就不是薪資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8-04-05T12:24
我不是同業 我參與座談會很多次了,而且延遲40分鐘給200
我會接受!市調兩小時車馬1500非常好啊!分享自己的經
驗,益普索我也參加過啊!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8-04-07T05:32
不過主持人超時40分鐘真的很誇張,我只有在單獨一對ㄧ被
延誤時間而已,市調行政應該也要注意時間!太奇怪了竟然
超時那麼久~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8-04-10T22:15
樓上也太多同業或根本是易普索的員工吧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8-04-13T02:34
超時給予薪資跟時薪高低根本無關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8-04-16T09:13
難不成你能力高在公司月領高薪就可以違法不予支付加班費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8-04-21T06:14
我覺得重點是在於公司處理態度
竟然是用不准發文來威脅!
如果今天原波不爭取超時費用選擇直接發文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8-04-24T16:30
是否版友又會抨擊原波不懂得主動爭取只會事後抱怨
況且單純分享座談會經驗不涉及市調內容哪裡違反保密條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8-04-29T02:09
樓上的見識應該是以本活動是為薪資制下的評論吧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8-04-30T01:49
威脅的部分我想應該算是指證,就是各說各話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8-05-04T07:05
但我的想法是,板上有許多市調活動的邀約,但裡面都沒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8-05-09T02:37
有寫到"薪資"等關鍵字,並且下面所註明的公司名稱也都
不是市調公司,有些還有註明提供資訊的是介紹人並非市
調公司,但板主一直提到您參加的市調活動是”薪資”,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8-05-12T10:04
是不是有什麼誤會?何況板主與該公司不是勞雇關係,您
去舉發勞工局,恐怕勞工局也會認為莫名其妙吧,如果您
認為是打工的話,這樣精打細算的您怎麼會打一份無勞健
保保障的工呢?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8-05-13T07:08
有市調公司徵人嗎?有的話我想去做,每天都參加不同的座談
會,一天1000多,而且還只要坐著分享經驗,真的很棒,如果
可以的話,就算要花半天的時間我也要做,最好要有缺正職的
,有市調公司缺人嗎?有的話請跟我連絡。原Po加油,一定要
跟雇用你的市調公司討權益,去勞工局告死他們。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8-05-18T01:06
感覺好多工讀生 好恐怖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8-05-21T02:55
稍微查一下就知道是否為員工或是打手工讀生了!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8-05-23T13:27
原po的確誤解了,這種以場計價的工作,本身就無法用時薪
做衡量。雖然對資方封口行為令人不悅,但畢竟有簽保密
條款,原po在這邊發文,至少知道原po有參與這次座談,
內文也透露訪談時間為3小時多,雖然是雞毛蒜皮小事,但
這些內容恐怕會成為該公司針對的地方。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8-05-26T21:03
只要發表跟原po不一樣的意見就被當成工讀生,我是否也可以
提告呢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8-05-28T00:05
樓上是資方工讀生?在這會不受歡迎,要一人一信支持告
到底,然後把不良行徑的資方水桶才對啊~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8-06-01T15:39
最好我是工讀生你付我一個小時600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8-06-05T07:51
超期待後續發展…希望原po之後來分享XD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8-06-08T18:30
覺得自己權益受損而質疑或提問,甚至是尋求法律途徑,有什
麼不對,為什麼要因為你自己覺得不對或不合常理,就打擊這
些為自己發聲的的人,原Po加油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8-06-10T22:11
真的是不要計較什麼付出的時間成本啦,要比較的話該
公司為了處理您個案付出的時間成本比較起來恐怕比您
高出好幾十倍,講時間成本感覺是已經沒法反駁了。試
問當初是誰跟您約定好時薪600的部分,導致您認為超時
要以時薪計算呢?若找律師諮詢後,是否也能po到板上
讓大家參考呢?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8-06-11T08:05
被黑名單是正常的吧, 你覺得明說要把文章po出來之後他們
還會再接受你的報名嗎?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8-06-13T04:17
然後說樓上一堆工讀生的搞不好也是原PO的朋友呢呵呵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8-06-14T01:42
查一下發現j大好像認識原po呢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8-06-18T21:02
我一直不懂原po一直想要您花的時間成本已經大於450元的意
思? 意思是覺得 450元太少嗎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8-06-22T02:31
「是不是經由貴公司的網站報名的活動,都沒有辦法求助

我現在才知道身為一名勞工,面對資方的壓迫,是這麼無
力以及求助無門...」
你自己都說是一場活動了為何又把自己當勞工呢?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8-06-22T10:09
請問我知道您哪一項個資了呵呵,然後也沒有人找我出
來當槍手喔,以上全部是我個人言論,我只是把您的ID與
j大的ID放在一起搜尋發現有在其他討論串下面共同留言
過而已,也不是很清楚您倆認不認識啦,就是我看到這篇
文,發現我所認識的這間公司並非您所論述,再來請問
我傳播了什麼不實資訊及指控呢?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8-06-24T18:37
聽不太懂,您是在回答我問題嗎?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8-06-28T14:34
我也是就事論事啊,請問我發表了什麼攻擊您個人之言
論呢?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8-07-01T19:10
"涉及洩漏個資",你先搞清楚你的po文是在公開平台還是
您私人空間哈哈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8-07-02T20:41
好扯喔 好好做生意不行嗎一定要鬧成這樣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18-07-06T13:33
你當下超時沒發現 是妳自己的問題吧 時間到本來就能走了
車馬費是補助你交通費 不等於可以拿來換算時薪
車馬費是薪資 但不等於你工作的薪資 這點真的不難懂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8-07-08T23:11
我個人認為該公司願意給你補償已經很好了 而是你一直斟酌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8-07-09T07:08
且這是民事契約跟勞動合約不同 不適用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8-07-13T16:06
看來以後多講兩個小時給個266就行了 真好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8-07-17T00:46
原po此文轉到女版了~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8-07-19T09:52
請問轉到女板以後怎麼又刪文了呢?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8-07-24T00:23
這樣看下來感覺原po時間成本很高,別浪費時間打官司也別浪
費司法資源吧!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8-07-24T03:45
原來是版主刪文,抱歉沒注意到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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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7-07-20T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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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s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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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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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7-20T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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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itlin
at 2017-07-20T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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