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贓物與善意取得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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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出處:92台大法研

題目:
甲將自己所有之名駒A,於民國 80 年 6.1 交乙訓練場訓練。但乙受領A後半年,A竟
為丙所盜走,丙即將之賣善意之丁。甲不知A已失蹤,乃將A贈與戊,囑戊於A受訓期滿
後逕向乙索取。某日,戊前去乙處欲探視A,始知A已失蹤,乙乃向甲賠償全部之損害。
另一方面丁自買得A後,即對A加以調教,終於在 82 年 10 月的賽馬會中奪冠,不過,
甲、戊卻也因此找到A,乃啁丁請求返還該馬,但為丁所嚴拒,就在雙方為此爭論不休之
際,A竟因車禍死亡。問:(25%)

(一)本案甲將A贈與戊,戊究否業已取得A之所有權?





剛看兩本書都認為戊取得A之所有權

但論理差很大

第一本書:

丁善意取得所有權(善意受讓人歸屬說)->甲贈戊是無權處分->甲行使949復權後(朔及)

->甲贈戊又變成有效了->所以戊取得所有權



第二本書:

丁善意取得所有權(善意受讓人歸屬說)->甲贈戊是無權處分->但是戊可以善意取得A(948)

->所以戊取得所有權


個人想法比較偏向第一本書
覺得第二本書這樣解很怪,因為這樣豈不是同時A有兩個所有權人?




以上,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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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4-03-10
兩個月沒碰民法了 我說一下 看看就好
Cara avatarCara2014-03-12
我覺得948應該是不行 948是善意占有 戊還在請求
Edith avatarEdith2014-03-13
應該沒適用吧?正常還是949 甲為有權處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3-14
沒佔有前不能主張善意取的吧§948II要已為現實交付
Annie avatarAnnie2014-03-17
801 948的要件是要受讓人占有 指示交付根本沒占有
Mary avatarMary2014-03-22
要現實交付、指示交付、簡易交付,交付後才能主張
Joe avatarJoe2014-03-23
反正就是看有無占有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