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第13條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依照實務見解

票據法第13條並不及於票據債務人以他人於執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所存之抗辯事由

對抗執票人....


想請問一下~針對這個問題學界有沒有不同的說法?

--

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14-11-22
李欽賢好像有不同見解,某年台大法研考過
李的關鍵字:類似不當得利,權利濫用
Donna avatarDonna2014-11-26
原PO這問題要去翻書了,這問題可以幾乎是三分之一本書
的內容了
Yedda avatarYedda2014-11-27
無因性
Harry avatarHarry2014-11-28
97台大 95輔大有此類題目 李師應是採權利濫用說
Isla avatarIsla2014-11-28
ok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