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公司發公告:
業務人員須配合安裝GPS定位系統來記錄當日業務執行情況,若非機器故障導致無法
記錄行程,若無合理解釋則以曠職論。
老闆並強調要以GPS作為出勤的依據,若無安裝導致讀不到資料則無法計算薪資。
目前公司無配發公司車,需在私人車安裝可拆式GPS定位系統。
想詢問各位大大:
私人車安裝GPS,並作為出勤依據是否適法?
拒絕安裝而被當作曠職扣薪是否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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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人員須配合安裝GPS定位系統來記錄當日業務執行情況,若非機器故障導致無法
記錄行程,若無合理解釋則以曠職論。
老闆並強調要以GPS作為出勤的依據,若無安裝導致讀不到資料則無法計算薪資。
目前公司無配發公司車,需在私人車安裝可拆式GPS定位系統。
想詢問各位大大:
私人車安裝GPS,並作為出勤依據是否適法?
拒絕安裝而被當作曠職扣薪是否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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