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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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題問題想請大家看看

一、甲為應稅營業人
進貨1,000元 水電費 200元 銷貨2,000元

A: 進項稅額1,000*0.05=50
200*0.05=10

銷項稅額2,000*0.05=100

分錄: 銷項稅額 100
應納稅額 40
進項稅額 60

那如果甲為免稅營業人
交易分錄是這樣嗎?

進 貨 1,000 現 金 2,000
水 電 費 200 銷 貨 2,000
進項稅額 60
現 金 1,260

可是營業稅申報的時候
進項稅額不得作為費用扣抵吧?
那申報時的分錄也不能用留抵稅額
該怎麼打?


二、丙為兼營稅營業人 採比例扣抵法申報
6月購入可樂 2,000,000 水電費 200,000
銷售可樂 4,000,000 進口牛肉 1,200,000

7月向國內農民買入牛肉 1,000,000
銷售牛肉 1,000,000

因為營業稅兩個月申報一次
所以我六七月的申報分錄應該要拆開寫對不對?
六月:
進項稅額 = (2,000,000+200,000+1,200,000)*0.05
= 170,000

銷項稅額 = 4,000,000*0.05
= 200,000

雖採比例扣抵 但是六月無銷售免稅物
是不是就無差別 可以直接將分錄寫為?

銷項稅額 200,000
應納稅額 30,000
進項稅額 170,000

可是根據營業稅法第41條 貨物進口時,應徵營業稅,由海關代徵之
那進口牛肉的部分有需要獨立出來嗎?


不知道這樣的問題可不可以在這邊問
如果不行的話我會刪文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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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y avatarHedy2010-11-09
1.原成本之加項,即進項不寫 進貨寫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