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之稅捐稽徵法第20條的問題... - 會計

By Quintina
at 2009-03-22T09:59
at 2009-03-22T09:5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newstarting (newstarting)》之銘言:
: ※ 引述《JAGUARLEE (要改到三重開場.........)》之銘言:
第20條 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
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
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 : 一、
: : 滯納金算法每逾兩天加計1%
: : 10日到期當日為正常上班日,到17號去繳款從11號開始計算超過6天加計3%滯納金
: : 14日到期日為國定假日時,繳款期限延至下個上班日,到期日為17日,不加計滯納金。
: : 13日到期日同上,不加計滯納金。
: 先謝謝你的回覆:)
: 第一題的第一個問號部分,
: 我們老師上課在舉例時說11號那天還不能算,要從12號開始算,所以答案是2%,
: 他說12、13兩天這樣算1%,我不知道為什麼他說11號那天不算,
: 而12、13這樣1% 14、15這樣1% 16、17因為17日當天繳納所以不算是第二天故不計算1%
: 因為他說明這樣而讓我有問號,
: 而第二第三個問號抱歉我的文字讓你會錯意...,
: 我的意思是一樣是到3/10到期,而假設3/13星期四為國定假日來看的話,
: 3/17繳納時要付多少滯納金,
: 而3/14星期五為國定假日之假設下,3/17繳款須繳多少滯納金,
以下是我的見解,如果有錯誤的話拜託指正(感謝...)
每逾二日加徵1%,所以逾1日不計,題目到期日是十號
11號逾1日,12日加徵1%,13日逾3日,14日2%...以此類推
逾期是超過的概念不是包含,所以是以超過計算而不是後一日和前一日合併計算
如遇例假日或國定等非工作日就順延,所以放星期四跟放星期五沒有差異
(1)正常情況 (2)週四假日 (3)週五假日
10(一)->到期日 到期日 到期日
11(二)->逾期1日 逾期1日 逾期1日
12(三)->逾期2日加徵1% 逾期2日加徵1% 逾期2日徵1%
13(四)->逾期3日 國定假日(不計) 逾期3日
14(五)->逾期4日加徵2% 逾期3日 國定假日(不計)
15(六)->不計 例假日(不計) 例假日(不計)
16(日)->不計 例假日(不計) 例假日(不計)
17(一)->逾期5日 逾期4日加徵2% 逾期4日加徵2%
這三種情況都剛好2%,但如果週二才去繳納,在第1種情況就要加徵3%其餘兩種2%
http://law.moj.gov.tw/ 附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址
第二題的問題沒有提到星期的問題(週六假日應另外考量...)
12月
30 到期
(1)全部合計是7%, 但是未考量到國定假日僅計算例假日
1 逾1 合理推計應該會有4日是週六假日,所以總共逾期10日
2 逾2(1%) 合計加徵滯納金5%
3 逾3
4 逾4(2%) (2)12/3日繳納
5 逾5 1.如12/1或12/2兩日皆為假日則12/3日時逾期1日不加徵
2.如12/1或12/2一日為例假日則12/3日時逾期2日加徵1%
6 逾6(3%) 3.如12/1或12/2皆不為例假日則12/3日時逾期3日加徵1%
7 逾7
8 逾8(4%) (3)12/5日繳納
9 逾9 1.其中如有兩日皆為例假日則12/5日時逾期3日加徵1%
10 逾10(5%) 2.如僅有一日為例假日則12/5日時逾期4日加徵2%
(因11/30非例假日,故12/1至12/5至少有1日為週六假日)
11 逾11
12 逾12(6%)
13 逾13
14 逾14(7%)
15 逾15
--
: ※ 引述《JAGUARLEE (要改到三重開場.........)》之銘言:
第20條 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
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
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 : 一、
: : 滯納金算法每逾兩天加計1%
: : 10日到期當日為正常上班日,到17號去繳款從11號開始計算超過6天加計3%滯納金
: : 14日到期日為國定假日時,繳款期限延至下個上班日,到期日為17日,不加計滯納金。
: : 13日到期日同上,不加計滯納金。
: 先謝謝你的回覆:)
: 第一題的第一個問號部分,
: 我們老師上課在舉例時說11號那天還不能算,要從12號開始算,所以答案是2%,
: 他說12、13兩天這樣算1%,我不知道為什麼他說11號那天不算,
: 而12、13這樣1% 14、15這樣1% 16、17因為17日當天繳納所以不算是第二天故不計算1%
: 因為他說明這樣而讓我有問號,
: 而第二第三個問號抱歉我的文字讓你會錯意...,
: 我的意思是一樣是到3/10到期,而假設3/13星期四為國定假日來看的話,
: 3/17繳納時要付多少滯納金,
: 而3/14星期五為國定假日之假設下,3/17繳款須繳多少滯納金,
以下是我的見解,如果有錯誤的話拜託指正(感謝...)
每逾二日加徵1%,所以逾1日不計,題目到期日是十號
11號逾1日,12日加徵1%,13日逾3日,14日2%...以此類推
逾期是超過的概念不是包含,所以是以超過計算而不是後一日和前一日合併計算
如遇例假日或國定等非工作日就順延,所以放星期四跟放星期五沒有差異
(1)正常情況 (2)週四假日 (3)週五假日
10(一)->到期日 到期日 到期日
11(二)->逾期1日 逾期1日 逾期1日
12(三)->逾期2日加徵1% 逾期2日加徵1% 逾期2日徵1%
13(四)->逾期3日 國定假日(不計) 逾期3日
14(五)->逾期4日加徵2% 逾期3日 國定假日(不計)
15(六)->不計 例假日(不計) 例假日(不計)
16(日)->不計 例假日(不計) 例假日(不計)
17(一)->逾期5日 逾期4日加徵2% 逾期4日加徵2%
這三種情況都剛好2%,但如果週二才去繳納,在第1種情況就要加徵3%其餘兩種2%
http://law.moj.gov.tw/ 附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址
第二題的問題沒有提到星期的問題(週六假日應另外考量...)
12月
30 到期
(1)全部合計是7%, 但是未考量到國定假日僅計算例假日
1 逾1 合理推計應該會有4日是週六假日,所以總共逾期10日
2 逾2(1%) 合計加徵滯納金5%
3 逾3
4 逾4(2%) (2)12/3日繳納
5 逾5 1.如12/1或12/2兩日皆為假日則12/3日時逾期1日不加徵
2.如12/1或12/2一日為例假日則12/3日時逾期2日加徵1%
6 逾6(3%) 3.如12/1或12/2皆不為例假日則12/3日時逾期3日加徵1%
7 逾7
8 逾8(4%) (3)12/5日繳納
9 逾9 1.其中如有兩日皆為例假日則12/5日時逾期3日加徵1%
10 逾10(5%) 2.如僅有一日為例假日則12/5日時逾期4日加徵2%
(因11/30非例假日,故12/1至12/5至少有1日為週六假日)
11 逾11
12 逾12(6%)
13 逾13
14 逾14(7%)
15 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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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會計
All Comments

By John
at 2009-03-25T04:51
at 2009-03-25T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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