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重購退稅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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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96年4月出售自用房屋 售價500萬 繳納綜合所得稅20萬

97年8月購買自用住宅房屋價格490萬 則97年重購自用住宅可扣抵綜合所得稅多少

(A) 0元 (B) 10萬元 (C) 20萬元 (D) 30萬元 答案是A

不是應該是 500-20=480 490-480=10 10萬元嗎

另外一題

孫先生出售自用住宅用地 該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500萬元

繳納土地增值稅150萬 他在2年內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

此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400萬元 若均符合土地稅法第35條之規定

可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額若干

(A) 0元 (B) 50萬元 (C) 100萬元 (D) 150萬元 答案是B

如果按照上題答案 因為400<500 所以退還0元

怎麼又變成 500-150=350 400-350=50

兩題似乎矛盾了 請問哪裡觀念出錯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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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15-09-12
自用住宅"房屋" 和 自用住宅"土地" 兩者不同喔~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9-14
前者是所得稅、後者是土增稅,算式當然不一樣
Ethan avatarEthan2015-09-14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9-14
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要買價大於賣價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9-15
1.所得稅的重購退稅是用售價(不減除稅額)2.土增税則
是用售價-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