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問題-營業稅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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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利息的問題,我被搞混了

在營業稅第50條: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或滯報金、怠報金者,

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逾2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1%滯納金;

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並得停止營業。


問題1.未依規定期限內申報,未逾30日者,就會加徵滯報金及滯納金和利息,

計算是本稅+本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本稅*每逾2日加徵1%滯報金+利息

這樣對吧?

對於第50條中講的「滯納之金額」,不太了解,在這個問題1中,應該是本稅吧!

問題2.堅持不繳,逾30日仍未繳納,就有怠報金,那應該就沒有滯納金了吧?

那為何第50條中講到「或」滯報金、怠報金?

代表應該是指有怠報金,也會有滯納金,可是這樣不就和第50條中的

逾30日要移送法院,有所衝突嗎?(頭都想到要壞了)

而其計算方式又是如何呢?



希望好心人幫我解答,我今天困在這個問題好久,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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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3-10-28
滯納之金額就是欠繳的稅額
Robert avatarRobert2013-10-30
有滯報金就不會有怠報金
Kyle avatarKyle2013-11-01
恩恩,那有怠報金,會有滯納金嗎?
Ursula avatarUrsula2013-11-03
一個是滯納,一個是未申報,我認為會並存…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11-06
先從滯納金的算法開始好了,未超過30日者,自<繳納期間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11-09
屆滿之次日起>每逾兩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1%
至於滯報金.怠報金是從<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每逾兩日
按{應納ˋ稅額}加徵1%
Hardy avatarHardy2013-11-13
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至於有沒有相衝突,我覺得會並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