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觀念疑問?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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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大家


1.譬如土地稅法44條
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或代繳義務人應於收到地價稅稅單後三十日內,向指定
公庫繳納。
請問有 後字 應該以翌日or當日起算呢?


2.譬如賣土地 土增稅算出應納稅額100萬
可抵繳增繳地價稅5萬 又因為是重劃土地第一次移轉可減40%
請問是(100-5) x 60% ? 還是 (100 x 60%)-5 呢?


3.稅稽法第48條之1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
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
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一、本法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
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

想請問除了 刑事罰 漏稅罰 可以免除外
各稅法的行為罰可以免除嘛?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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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08-18
3.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