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選擇第11題 - 會計
By Hedwig
at 2012-08-30T22:01
at 2012-08-30T22:0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rigold (時間壞掉了)》之銘言:
: 今年會計師稅法選擇題第11題
: 考選部公布的答案是B
: 也就是認為購買五人座小汽車供業務員使用的進項不能抵
: 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
: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
: 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 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
: 營業人因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
: 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
: 政部定之。
: 給業務員使用的小汽車是違反哪款呀@@?
那個...我請教過楊葉承老師了
回覆如下:
主旨: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
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
說明:二、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自用乘人小汽車,
依據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係指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
本案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
屬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其進項稅額應不得申報扣抵。
(財政部76/01/10台財稅第7586313號函)
保全公司購置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供其保全人員巡邏偵防使用,
核屬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自用乘人小汽車,
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85/03/14台財稅第851899022號函)
楊大仙:
看完之後,您覺得可以抵嗎?
以下為老師的補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營業人購進自用乘人小客車,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所規定。
營業人若採「融資租賃」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車,
實際上與分期付款買賣性質相同,
承租人給付租賃業乘人小汽車之租金、利息及手續費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至營業人租用汽車載運員工上下班,其有關之進項稅額,
除有前揭法條不得扣抵情況外,應准予扣抵。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租用車輛,
應檢視是否已構成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36條之2規定之「融資租賃」條件,
倘確採「營業租賃」方式承租「乘人小汽車」供「業務上」使用,
亦無「酬勞員工個人」者,方可依規定申報扣抵。
楊大仙:
都是我的錯,下一版把解釋令放進去
結論:兩分就像變了心的女朋友,回不去啦~
--
宅不宅跟人沒有什麼關係
宅不宅跟臉有關係
--
: 今年會計師稅法選擇題第11題
: 考選部公布的答案是B
: 也就是認為購買五人座小汽車供業務員使用的進項不能抵
: 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
: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
: 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 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
: 營業人因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
: 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
: 政部定之。
: 給業務員使用的小汽車是違反哪款呀@@?
那個...我請教過楊葉承老師了
回覆如下:
主旨: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
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
說明:二、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自用乘人小汽車,
依據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係指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
本案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
屬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其進項稅額應不得申報扣抵。
(財政部76/01/10台財稅第7586313號函)
保全公司購置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供其保全人員巡邏偵防使用,
核屬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自用乘人小汽車,
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85/03/14台財稅第851899022號函)
楊大仙:
看完之後,您覺得可以抵嗎?
以下為老師的補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營業人購進自用乘人小客車,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所規定。
營業人若採「融資租賃」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車,
實際上與分期付款買賣性質相同,
承租人給付租賃業乘人小汽車之租金、利息及手續費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至營業人租用汽車載運員工上下班,其有關之進項稅額,
除有前揭法條不得扣抵情況外,應准予扣抵。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租用車輛,
應檢視是否已構成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36條之2規定之「融資租賃」條件,
倘確採「營業租賃」方式承租「乘人小汽車」供「業務上」使用,
亦無「酬勞員工個人」者,方可依規定申報扣抵。
楊大仙:
都是我的錯,下一版把解釋令放進去
結論:兩分就像變了心的女朋友,回不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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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不宅跟人沒有什麼關係
宅不宅跟臉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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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at 2012-09-01T01:09
at 2012-09-01T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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