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上考銓制度 補習老師提到這例子
好像說真的可以給他通過
不過老師很刻意提到法律不外忽人情
而且這個在法律上還可以有憑有據
在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第五條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017002
五、各機關公務人員借調或兼職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最長以四年為
限,但借調或兼職之職務有任期,且任期超過四年者,以一任為限。
前項人員如係擔任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具有所任職務之任用
資格。
而且還是以領澎湖縣的薪水為名目 在高雄工作
聽說在偏鄉好像有額外加給喔
就算同事不滿 還是有免死金牌在身
到四年過了之後應該還是要回去把剩下的服完吧
不過說真的這個法規誰注意得到的啊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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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說真的可以給他通過
不過老師很刻意提到法律不外忽人情
而且這個在法律上還可以有憑有據
在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第五條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017002
五、各機關公務人員借調或兼職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最長以四年為
限,但借調或兼職之職務有任期,且任期超過四年者,以一任為限。
前項人員如係擔任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具有所任職務之任用
資格。
而且還是以領澎湖縣的薪水為名目 在高雄工作
聽說在偏鄉好像有額外加給喔
就算同事不滿 還是有免死金牌在身
到四年過了之後應該還是要回去把剩下的服完吧
不過說真的這個法規誰注意得到的啊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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