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公然侮辱除罪 法部研議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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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公然侮辱除罪 法部研議
2012-12-27 12:4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簡美慧今天說,公然侮辱罪是否除罪化須廣徵社會各界意
見,將考量罪刑衡平性、相當性研議。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李貴敏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常發生民眾以日常生
活口頭用語,如「神經病」、「不要臉」等罵人,觸犯公然侮辱罪。由於刑法對公然侮辱
要件定義不明確,可能讓很多民眾誤觸法網,留下前科,建議法務部研議是否修法或除罪
化。

 與會的簡美慧表示,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目的是希望確保個人名譽不受傷害,且會全
盤考量行為人教育程度、生活背景、用語習慣,有沒有侮辱犯意,綜合判斷是否觸犯公然
侮辱罪。

 她說,未來公然侮辱罪要件是否更明確化,甚至除罪化,將交由刑法研究小組研究
,聽取專家學者及民眾意見。1011227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1/132012122700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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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12-30
那以後罵人豈不用負責?而且罵民眾無罪罵公務員有罪?
Emily avatarEmily2013-01-01
顯然是為名嘴、民代設計的除罪條款
Kama avatarKama2013-01-02
立委瘋了
Hedda avatarHedda2013-01-06
修掉也好啊 免得有人說了一句大嬸就被起訴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1-11
通姦除罪~
Noah avatarNoah2013-01-13
= =aa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1-16
亂罵人跟亂告人的人~~ 無所不在 怎改都沒用啦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1-20
名嘴比較會適用的應該是誹謗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1-24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1-26
民事就好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1-27
事實言論的誹謗除罪似乎比較重要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1-29
這樣也好,人民應該有罵的自由,不然會悶出病來
Megan avatarMegan2013-02-02
考量教育程度,學歷高罵人有罪,就不會一堆人想讀誰都知道只
為拿文憑的大學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2-03
毀謗才不該除罪吧...
Iris avatarIris2013-02-06
那是因為新聞都只節錄判決的一部分而已阿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2-07
常常刪掉很多東西 只節錄個「神經病」
讓大家以為 講出神經病三個字就會犯法
Ethan avatarEthan2013-02-10
立委大概也都多半看新聞看到的吧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2-10
罵公務員不就有妨礙公務可以用了嗎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2-12
其實通姦和公然侮辱修掉也好,只是我覺得民事賠償應該加重
Hardy avatarHardy2013-02-13
罵公務員沒有妨礙公務吧 通姦放刑法因為台灣重道德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2-17
在公務員執行公務的時候辱罵他會被告妨礙公務啊~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2-21
以台灣人的水準和社會風氣 保留比較好
Noah avatarNoah2013-02-24
謾罵+超會酸的國度與風氣...放著也好 以資警惕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2-26
陳述的是事實非被判定為公眾利益 被判誹謗 這種除罪不好??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3-03
應該看行為人有沒有主觀上的惡意吧 或是隨口說出的
這才是口頭禪和公然污辱的區分吧?
Eden avatarEden2013-03-06
我一直覺得重點在於媒體沒有正確的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