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條款及本票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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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廣告行銷業簽契約1.需服務滿一年2.離職兩年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3.簽立一張200萬的本票上班情況:1.公司說我非正式員工所以未幫我投保勞健保沒打卡屬責任制上班時間不定.超時2.進入廣告行銷行業四個月.領薪只給你一張簽收單.沒任何細目.我無法舉證.領薪不符合勞基法最低薪資3.當初應徵時有跟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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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da avatarHedda2014-10-31
向新到職勞工收商業本票作為違約擔保,業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保證金。」情事之規定,版大可以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另就業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投保單位不依本法之規定辦理加保手續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