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條款的年限效力 - 工作
By Harry
at 2014-03-10T00:00
at 2014-03-1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朋友去餐廳工作,資方要求簽競業條款,我看法律是寫兩年,但對方要求他簽20年,他傻傻就簽下去了,請問這樣是否有法律效力,謝謝。
Tags:
工作
All Comments
By Audriana
at 2014-03-12T04:50
at 2014-03-12T04:50
有些商業利益時效很短暫,有些卻很長。未超過時效,僱主無法舉證,也不能成立侵權,已超過時效,僱主舉證屬實,一樣能構成侵權
又是否違反「競業禁止」條款,須經法院審理判定,裁決離職、賠償金額、服刑,不是由雇主認定
例如:以餐飲業
後台之廚師,提供自己所學餐點,並不構成競業禁止。如果該餐點技術係受前雇主指導訓練而學知,就不得在其他餐飲業提供,提供就侵犯前僱主商業利益
前台之服務員,招呼客人入座,供應餐點等工作,係基本之服務禮節,無商業利益可言,就不構成侵權,即使簽訂書面「競業禁止」條款,也不能成立
By Joseph
at 2014-03-12T22:58
at 2014-03-12T22:58
因此有關競業禁止所限制之期間、區域、禁止職業活動之範圍、代償措施等方面,
勞委會發布有「簽訂競業禁止參考手冊」,供勞雇雙方簽訂競業禁止條款時參考,
目前司法實務上,針對競業禁止條款所產生的勞資爭議,主要從四個方面來評定該條款是否有效,
一、競業禁止之約定足以保護雇主之正當營業利益。
二、受僱擔任的職位,足可獲悉雇主之營業秘密。
三、競業禁止條款禁止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之範圍、就業對象,未逾合理範疇。
四、競業禁止之約定須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害有所補償。
綜上所述,你朋友去餐廳工作所簽的競業條款,是否有效,本人甚表懷疑。
By Hedda
at 2014-03-11T14:23
at 2014-03-11T14:23
偺住劘划亪
Related Posts
我是低收者,想賣房子可以嗎?
By Rebecca
at 2014-03-10T00:00
at 2014-03-10T00:00
二手三菱LANCER系列價錢跟差別
By Sandy
at 2014-03-10T00:00
at 2014-03-10T00:00
社會好現實請問台北市,短短寒假一個多月,可以去酒店打工嗎?
By Hedy
at 2014-03-10T00:00
at 2014-03-10T00:00
也似乎沒有適合的衣服可以去酒店上班!?
32歲拉皮會不會太誇張?
By Zora
at 2014-03-10T00:00
at 2014-03-10T00:00
但是因為工作產業的關係,我的外表不能過於臭老……
我最近有再看一些�� ...
創業頂讓與全新店面
By Agnes
at 2014-03-10T00:00
at 2014-03-10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