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薪資糾紛調解就上手 - 加班
By Ursula
at 2015-08-13T22:31
at 2015-08-13T22:3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atesoda (Hatesoda)》之銘言:
前文恕刪...
: 牠就開始問:「妳六月倒過幾次垃圾?倒過幾次回收?事務所規定要掃車庫廁所和清廚房
: 妳有每天清嗎?妳又沒有做到當然要扣啊!」
: 我:「我六月倒過兩次垃圾車,一次6/20一次6/30,回收我每禮拜一四中午都會拿去給人
: 家收(剛好社區有人做回收)。垃圾車都七點半快八點才來我六點就下班要怎麼倒?」
: 牠大概沒想到我會記得這麼清楚,其實是因為6/20晚上發生了這件事:
: 因為垃圾車七點半才會來(牠還騙我七點前會到),我每次垃圾滿了的時候就會在下班前把
: 垃圾綁好拿出門外,牠只要在聽到垃圾車音樂時出去把垃圾丟上車就好了,結果那天牠要
: 我留下來倒垃圾,讓我不爽到馬上跟朋友抱怨 XD
: http://i.imgur.com/F39MwOi.jpg
: http://i.imgur.com/32vqTX8.jpg
: http://i.imgur.com/GZ5AuFO.jpg
: 喔結果那天垃圾車根本快八點才出現。
: 哎反正垃圾扯完之後又說我常常沒清廚房,所以內務津貼要扣。先說我非常不爽,因為事
: 務所其實是牠家,而且牠衛生習慣又很不好,常常把廚房弄得很髒,還在廚房留一堆碗盤
: 杯子鍋子讓我隔天來洗,後來我就只清水槽區(含洗碗)和咖啡機區了。
: 最後我們還是對津貼如何扣這事沒有共識,最後和解金額和我要求的差了1800左右,我表
: 妹在旁邊跟我說就當送牠看醫生,我也不想再跟牠多說什麼了就同意了。
這段裡面兩個重點:
1.不管你有沒有做事情,延長工作時間就算加班
2.不管你有沒有倒垃圾、清廚餘、掃車庫廁所,雇主不得無故扣薪
第一點不用解釋你應該可以理解,第二點我做個說明:
勞基法70條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
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詳細可以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看,工作規則的部分要送主管機關核備才有效,不過我猜他應
該沒有,我不相信哪個雇主會無聊到在工作規則裡面訂沒做清潔要扣多少錢。
所以如果公司沒超過30人,或超過30人沒有明訂在工作規則內送主管機關核備,就不得無
故扣薪水。
退個一萬步來說,就算你清潔工作沒做,他也只能用警告或記過的方式來懲處你,情節嚴
重了不起就是以你不適任為由解雇你,但一樣不得扣你的新資。
你最後讓利1800元我是完全不能理解與認同的,講什麼送他看醫生,只是逞口舌之快而已
,工作不是為了錢難道是為了一口氣?
真的要送他看醫生,你也要他先把1800元吐出來,然後你把這些錢換成1800個1元銅板,邊
丟給他邊說:"這1800給你拿去看醫生"。(不過這行為可能會產生法律上的問題)
基本上整場你只要抓著"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扣款",要扣我錢可以,拿主管機關核備過的
工作規則出來看,拿不出來扣款就沒有道理。
詳請參考:
勞基法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
限。
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
前文恕刪...
: 牠就開始問:「妳六月倒過幾次垃圾?倒過幾次回收?事務所規定要掃車庫廁所和清廚房
: 妳有每天清嗎?妳又沒有做到當然要扣啊!」
: 我:「我六月倒過兩次垃圾車,一次6/20一次6/30,回收我每禮拜一四中午都會拿去給人
: 家收(剛好社區有人做回收)。垃圾車都七點半快八點才來我六點就下班要怎麼倒?」
: 牠大概沒想到我會記得這麼清楚,其實是因為6/20晚上發生了這件事:
: 因為垃圾車七點半才會來(牠還騙我七點前會到),我每次垃圾滿了的時候就會在下班前把
: 垃圾綁好拿出門外,牠只要在聽到垃圾車音樂時出去把垃圾丟上車就好了,結果那天牠要
: 我留下來倒垃圾,讓我不爽到馬上跟朋友抱怨 XD
: http://i.imgur.com/F39MwOi.jpg
: http://i.imgur.com/32vqTX8.jpg
: http://i.imgur.com/GZ5AuFO.jpg
: 喔結果那天垃圾車根本快八點才出現。
: 哎反正垃圾扯完之後又說我常常沒清廚房,所以內務津貼要扣。先說我非常不爽,因為事
: 務所其實是牠家,而且牠衛生習慣又很不好,常常把廚房弄得很髒,還在廚房留一堆碗盤
: 杯子鍋子讓我隔天來洗,後來我就只清水槽區(含洗碗)和咖啡機區了。
: 最後我們還是對津貼如何扣這事沒有共識,最後和解金額和我要求的差了1800左右,我表
: 妹在旁邊跟我說就當送牠看醫生,我也不想再跟牠多說什麼了就同意了。
這段裡面兩個重點:
1.不管你有沒有做事情,延長工作時間就算加班
2.不管你有沒有倒垃圾、清廚餘、掃車庫廁所,雇主不得無故扣薪
第一點不用解釋你應該可以理解,第二點我做個說明:
勞基法70條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
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詳細可以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看,工作規則的部分要送主管機關核備才有效,不過我猜他應
該沒有,我不相信哪個雇主會無聊到在工作規則裡面訂沒做清潔要扣多少錢。
所以如果公司沒超過30人,或超過30人沒有明訂在工作規則內送主管機關核備,就不得無
故扣薪水。
退個一萬步來說,就算你清潔工作沒做,他也只能用警告或記過的方式來懲處你,情節嚴
重了不起就是以你不適任為由解雇你,但一樣不得扣你的新資。
你最後讓利1800元我是完全不能理解與認同的,講什麼送他看醫生,只是逞口舌之快而已
,工作不是為了錢難道是為了一口氣?
真的要送他看醫生,你也要他先把1800元吐出來,然後你把這些錢換成1800個1元銅板,邊
丟給他邊說:"這1800給你拿去看醫生"。(不過這行為可能會產生法律上的問題)
基本上整場你只要抓著"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扣款",要扣我錢可以,拿主管機關核備過的
工作規則出來看,拿不出來扣款就沒有道理。
詳請參考:
勞基法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
限。
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
All Comments
By Mason
at 2015-08-15T07:37
at 2015-08-15T07:37
By Zanna
at 2015-08-17T09:43
at 2015-08-17T09:43
By Jessica
at 2015-08-19T15:36
at 2015-08-19T15:36
By Lauren
at 2015-08-22T23:21
at 2015-08-22T23:21
By Lydia
at 2015-08-25T04:31
at 2015-08-25T04:31
Related Posts
紡織業 女生外派東南亞印尼
By Hamiltion
at 2015-08-13T22:25
at 2015-08-13T22:25
離職後被扣薪
By Hedda
at 2015-08-13T18:49
at 2015-08-13T18:49
大陸工程 水環機電工程師待遇如何?
By Sarah
at 2015-08-13T17:24
at 2015-08-13T17:24
紡織業務、業助與海運公司業務代表
By Linda
at 2015-08-13T14:18
at 2015-08-13T14:18
月薪比現在薪水低,但有分紅,會去嗎?
By Eden
at 2015-08-13T13:52
at 2015-08-13T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