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營養師 PART 2 (營養師執照檢定考試) - 職涯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SENIORHIGH 看板]

作者: linwei (恩..........)
標題: [轉錄]細說營養師 PART 2 (營養師執照檢定考試)
時間: Sun Jul 25 15:34:09 2004

※ [本文轉錄自 linwei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標題: 細說營養師 PART 2 (營養師執照檢定考試)
時間: Sun Jul 25 15:32:44 2004

作者: plutewei (搞不懂我在想什麼) 看板: plutewei
標題: 細說營養師 PART 2 (營養師執照檢定考試)
時間: Sat Jul 3 15:31:25 2004

專技高考營養師 vs.營養師檢覈考

專技高考營養師

應考資格:

1. 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的
  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保健營養、食品
 營養、食品營養系營養組等科、系、組畢
 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
  書者。

2. 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
  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畢業,領
  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生理學、營養學及實
  驗…等學科至少7科,合計20學分以上,
  每科目至多採計3學分,並有與前款相同
  的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有證明文件者

考試日期

第一次:
每年2月下旬(92年2月20日~2月23日)
第二次:
每年7月底、8月初(92年8月1日~8月4日)

考場:
台北、台中、高雄、花蓮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
1.營養學
2.生化學與生理學
3.公共衛生營養
4.團體膳食管理
5.食品衛生與安全
6.膳食療養學

錄取規定:
1. 總平均60分及格,及格後可取得執業資格
2. 有16%之保障錄取率

營養師檢覈考

應考資格:
已於89年12月31日前,向考試院申請檢覈案,並經過核定,
獲准參加檢覈考筆試者,可於民國90年~94年,繼續參加每年
舉辦兩次的營養師檢覈筆試(每年2月及7月舉行)

考試日期:2月、7月(至94年7月為止)

考場:台北、台中、高雄

考試科目:
1.營養學
(包括營養學原理、生命期營養)
2.食品學
(包括食品學原理、食品衛生、食品
  化學)
3.膳食療養學
4.生化學及生理學
5.公共衛生營養學
6.大量食物製備(包括膳食設計)

錄取規定:
1.總平均60分及格,無名額限制
2.考題內容以臨床實務經驗為主,
 故考題較難,錄取率較低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220.130.102.7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