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非強者的國考簡介與入門建議 - 考試
By Ethan
at 2009-05-03T23:50
at 2009-05-03T23:50
Table of Contents
親友詢問關於國家考試的事,因此寫了這篇給他參考,
既然寫了就順便分享出來。
這篇主要是寫給沒有任何相關背景,
對公務員考試不瞭解,雖然並非強者但對公務員有興趣,
並希望以能有個穩定工作為首要目標的人看的,
請指教。
=======
現在一般公務考試分三等、四等、五等招考(一、二等很少辦不討論)
三等考試(相當於高考三級):
大學或專科學歷可報考,
考上後基本薪資約四萬出頭。
考試題型以申論題為主,但也會混合選擇題。
四等考試(相當於普考):
高中學歷可以報考,
考上後基本薪資約三萬多。
考試題型以申論題為主,但也會混合選擇題。
五等考試(相當於初考):
不限學歷,
考上後基本薪資兩萬多近三萬。
考試題型以選擇題為主。
1.之所以上面說「基本薪資」是因為有些特考比如說司法人員會有特別的加給,
或常態性作息特別的單位錢也會比較多,不過在最陽春的情況下至少會有以
上薪水。
2.考試的等級跟考取的難度沒有直接關係,因為三等考試或高考三級雖然考的
科目多,申論題寫起來又很麻煩,看起來好像會比幾乎全部都是選擇題的初
考或五等考試不易準備,但實際上因為初考報名的人數非常多,競爭非常激
烈下,會變成選擇題幾乎一題都不能有錯,因此難度不見得在高考之下。
3.在選擇要考甚麼的時候,可以考慮:
(1)準備同一套東西,一年有幾次考試機會?
(2)哪一個考試類科錄取率比較高或錄取人數比較多?
(3)該項考試是不是每年都有?錄取名額是不是能維持穩定?
4.如果沒有特別堅持要跟以前所學相關的話(其實不管以前學甚麼,要準備考
試幾乎都還是得從零開始),以下幾個是比較可以考慮的方向:
(1)考高考+普考+地方特考的組合:
a.高普考跟地方特考基本上是一樣的東西,無論是考試科目、還是考上後的
等級、待遇都一樣,唯一的差別在於地方特考考上之後,必須按照考前選
擇的分發區分發(分北市、高市、北、中、南、東、離島等區),然後要
綁約一定年限不得調離該分發區。
b.因為它們基本上是一樣的東西,可以說高考三級等於地方三等特考,普考
等於地方四等特考,而如果高考跟普考報考的是同一類科(比如說報考高
考一般行政類科,又報考普考一般行政類科),考試科目也會重疊。因此
會變成只要準備同一套資料,一年可以考「高考+普考+地方特考」總共三
場考試。
c.不過因為高普考跟地方特考有分類科招考,所以在報考前要先選擇自己要
考的類科。每個類科有不同的考試科目跟各自的錄取名額。
這是各類科跟考試科目: http://0rz.tw/614ER
這是今年各類科的錄取名額:http://0rz.tw/TdfOf
d.考試題型像這樣:
http://wwwc.moex.gov.tw/examnew1/97/19/000c05.pdf
http://wwwc.moex.gov.tw/examnew1/97/19/332800.pdf
(2)考初考+地方特考五等的組合:
a.如果對寫申論題型覺得太麻煩或有障礙,想準備選擇題就好,那就可以選
擇這類投考組合。
b.初考跟地方五等如果報考同一類科,一樣可以準備同一套東西然後一年考
兩次。
c.以98年為例,
初考的考試類科跟各類科考試科目:http://0rz.tw/Xl8rd
錄取人數:http://0rz.tw/gSm2Z
(3)考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
a.好處是每年都會辦,而且錄取人數不少。(去年335人)
b.都是申論題型。另外雖然都是法律科目,不過其實問題不大,因為許多考
生也都是半路出家的。
c.考取後薪水比一般四等考試高,有四萬多。
d.去年的錄取名額:http://0rz.tw/9f4tI
考試科目:http://0rz.tw/q0Otz
工作內容:http://0rz.tw/NhGxH
(4)考司法特考五等庭務員、錄事:
a.都是選擇題。
b.錄取人數也不少。
c.去年的錄取名額:http://0rz.tw/9f4tI
考試科目:http://0rz.tw/cVqul
工作內容:http://0rz.tw/NhGxH
5.可以發現其實準備起來的難度,初考或五等考試真的比較低,例如司法五等
只考四科,要準備到有競爭力的程度需要的時間相對就比較少。不過容易準
備的類科大家都去考,同樣也會使競爭激烈錄取率低。
6.這些考試科目雖然看起來都沒唸過,不過其實絕大多數的考生也都是從沒念
過開始的,建議可以在選定考試類科後,補習或弄一套函授光碟回來,聽人
講解會比較容易進入狀況,然後就鎖定該類科持續努力。
函授例如:http://www.superbox.com.tw/Regulations1.aspx
http://0rz.tw/kquRC
http://0rz.tw/sjjGz
都算是可以考慮的選擇。
7.上面說的並不是所有的國家考試,只是比較建議的幾種常見選擇,
每年所有的國家考試都會列在考選部網站的年度考試計畫:
http://0rz.tw/5c544 如果還想看其他的可以進去查詢。
8.如果今年就想先考考看的話,現在還可以報名的有:
(1)司法人員考試四等(書記官等,全申論)、五等(庭務員等,全選擇)
報名日期:05.13-05.21
考試日期:08.15-08.17
(2)地方特考四等、五等
報名日期:09.22-10.01
考試日期:12.26-12.28
--
既然寫了就順便分享出來。
這篇主要是寫給沒有任何相關背景,
對公務員考試不瞭解,雖然並非強者但對公務員有興趣,
並希望以能有個穩定工作為首要目標的人看的,
請指教。
=======
現在一般公務考試分三等、四等、五等招考(一、二等很少辦不討論)
三等考試(相當於高考三級):
大學或專科學歷可報考,
考上後基本薪資約四萬出頭。
考試題型以申論題為主,但也會混合選擇題。
四等考試(相當於普考):
高中學歷可以報考,
考上後基本薪資約三萬多。
考試題型以申論題為主,但也會混合選擇題。
五等考試(相當於初考):
不限學歷,
考上後基本薪資兩萬多近三萬。
考試題型以選擇題為主。
1.之所以上面說「基本薪資」是因為有些特考比如說司法人員會有特別的加給,
或常態性作息特別的單位錢也會比較多,不過在最陽春的情況下至少會有以
上薪水。
2.考試的等級跟考取的難度沒有直接關係,因為三等考試或高考三級雖然考的
科目多,申論題寫起來又很麻煩,看起來好像會比幾乎全部都是選擇題的初
考或五等考試不易準備,但實際上因為初考報名的人數非常多,競爭非常激
烈下,會變成選擇題幾乎一題都不能有錯,因此難度不見得在高考之下。
3.在選擇要考甚麼的時候,可以考慮:
(1)準備同一套東西,一年有幾次考試機會?
(2)哪一個考試類科錄取率比較高或錄取人數比較多?
(3)該項考試是不是每年都有?錄取名額是不是能維持穩定?
4.如果沒有特別堅持要跟以前所學相關的話(其實不管以前學甚麼,要準備考
試幾乎都還是得從零開始),以下幾個是比較可以考慮的方向:
(1)考高考+普考+地方特考的組合:
a.高普考跟地方特考基本上是一樣的東西,無論是考試科目、還是考上後的
等級、待遇都一樣,唯一的差別在於地方特考考上之後,必須按照考前選
擇的分發區分發(分北市、高市、北、中、南、東、離島等區),然後要
綁約一定年限不得調離該分發區。
b.因為它們基本上是一樣的東西,可以說高考三級等於地方三等特考,普考
等於地方四等特考,而如果高考跟普考報考的是同一類科(比如說報考高
考一般行政類科,又報考普考一般行政類科),考試科目也會重疊。因此
會變成只要準備同一套資料,一年可以考「高考+普考+地方特考」總共三
場考試。
c.不過因為高普考跟地方特考有分類科招考,所以在報考前要先選擇自己要
考的類科。每個類科有不同的考試科目跟各自的錄取名額。
這是各類科跟考試科目: http://0rz.tw/614ER
這是今年各類科的錄取名額:http://0rz.tw/TdfOf
d.考試題型像這樣:
http://wwwc.moex.gov.tw/examnew1/97/19/000c05.pdf
http://wwwc.moex.gov.tw/examnew1/97/19/332800.pdf
(2)考初考+地方特考五等的組合:
a.如果對寫申論題型覺得太麻煩或有障礙,想準備選擇題就好,那就可以選
擇這類投考組合。
b.初考跟地方五等如果報考同一類科,一樣可以準備同一套東西然後一年考
兩次。
c.以98年為例,
初考的考試類科跟各類科考試科目:http://0rz.tw/Xl8rd
錄取人數:http://0rz.tw/gSm2Z
(3)考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
a.好處是每年都會辦,而且錄取人數不少。(去年335人)
b.都是申論題型。另外雖然都是法律科目,不過其實問題不大,因為許多考
生也都是半路出家的。
c.考取後薪水比一般四等考試高,有四萬多。
d.去年的錄取名額:http://0rz.tw/9f4tI
考試科目:http://0rz.tw/q0Otz
工作內容:http://0rz.tw/NhGxH
(4)考司法特考五等庭務員、錄事:
a.都是選擇題。
b.錄取人數也不少。
c.去年的錄取名額:http://0rz.tw/9f4tI
考試科目:http://0rz.tw/cVqul
工作內容:http://0rz.tw/NhGxH
5.可以發現其實準備起來的難度,初考或五等考試真的比較低,例如司法五等
只考四科,要準備到有競爭力的程度需要的時間相對就比較少。不過容易準
備的類科大家都去考,同樣也會使競爭激烈錄取率低。
6.這些考試科目雖然看起來都沒唸過,不過其實絕大多數的考生也都是從沒念
過開始的,建議可以在選定考試類科後,補習或弄一套函授光碟回來,聽人
講解會比較容易進入狀況,然後就鎖定該類科持續努力。
函授例如:http://www.superbox.com.tw/Regulations1.aspx
http://0rz.tw/kquRC
http://0rz.tw/sjjGz
都算是可以考慮的選擇。
7.上面說的並不是所有的國家考試,只是比較建議的幾種常見選擇,
每年所有的國家考試都會列在考選部網站的年度考試計畫:
http://0rz.tw/5c544 如果還想看其他的可以進去查詢。
8.如果今年就想先考考看的話,現在還可以報名的有:
(1)司法人員考試四等(書記官等,全申論)、五等(庭務員等,全選擇)
報名日期:05.13-05.21
考試日期:08.15-08.17
(2)地方特考四等、五等
報名日期:09.22-10.01
考試日期:12.26-12.28
--
All Comments
By Quintina
at 2009-05-05T00:08
at 2009-05-05T00:08
By Sandy
at 2009-05-05T18:56
at 2009-05-05T18:56
By Yuri
at 2009-05-06T10:49
at 2009-05-06T10:49
By Ida
at 2009-05-10T12:01
at 2009-05-10T12:01
By Ida
at 2009-05-14T01:24
at 2009-05-14T01:24
By Zanna
at 2009-05-14T03:23
at 2009-05-14T03:23
By George
at 2009-05-15T20:32
at 2009-05-15T20:32
By Michael
at 2009-05-17T02:15
at 2009-05-17T02:15
By Delia
at 2009-05-17T12:28
at 2009-05-17T12:28
By Jacky
at 2009-05-18T00:51
at 2009-05-18T00:51
By Ida
at 2009-05-19T21:08
at 2009-05-19T21:08
By Yuri
at 2009-05-22T18:02
at 2009-05-22T18:02
By Yuri
at 2009-05-26T11:18
at 2009-05-26T11:18
By Eartha
at 2009-05-30T12:10
at 2009-05-30T12:10
By Skylar Davis
at 2009-05-30T14:16
at 2009-05-30T14:16
By Tristan Cohan
at 2009-06-01T02:32
at 2009-06-01T02:32
By Hardy
at 2009-06-05T19:48
at 2009-06-05T19:48
By Belly
at 2009-06-07T11:53
at 2009-06-07T11:53
By Agnes
at 2009-06-09T10:55
at 2009-06-09T10:55
By Rae
at 2009-06-14T08:24
at 2009-06-14T08:24
By Edwina
at 2009-06-19T03:08
at 2009-06-19T03:08
By Frederica
at 2009-06-23T10:59
at 2009-06-23T10:59
By Jessica
at 2009-06-27T03:41
at 2009-06-27T03:41
By Callum
at 2009-06-30T01:59
at 2009-06-30T01:59
By Steve
at 2009-07-02T00:57
at 2009-07-02T00:57
By Tracy
at 2009-07-04T12:04
at 2009-07-04T12:04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07-09T01:30
at 2009-07-09T01:30
By Sandy
at 2009-07-12T22:34
at 2009-07-12T22:34
By Irma
at 2009-07-15T20:20
at 2009-07-15T20:20
By Elvira
at 2009-07-15T23:21
at 2009-07-15T23:21
By Doris
at 2009-07-18T21:46
at 2009-07-18T21:46
By Damian
at 2009-07-20T12:47
at 2009-07-20T12:47
By Freda
at 2009-07-23T11:52
at 2009-07-23T11:52
By Puput
at 2009-07-27T08:01
at 2009-07-27T08:01
By Sandy
at 2009-07-28T01:00
at 2009-07-28T01:00
By Rachel
at 2009-07-28T16:51
at 2009-07-28T16:51
By Caroline
at 2009-08-01T17:03
at 2009-08-01T17:03
By Queena
at 2009-08-03T08:17
at 2009-08-03T08:17
By William
at 2009-08-03T13:17
at 2009-08-03T13:17
By Skylar Davis
at 2009-08-07T10:02
at 2009-08-07T10:02
By Victoria
at 2009-08-12T04:16
at 2009-08-12T04:16
By Suhail Hany
at 2009-08-15T18:31
at 2009-08-15T18:31
By Rebecca
at 2009-08-20T14:56
at 2009-08-20T14:56
By Emma
at 2009-08-23T05:26
at 2009-08-23T05:26
By James
at 2009-08-23T12:11
at 2009-08-23T12:11
Related Posts
幫轉貼「公職王」討論版的心得文(三)!!
By James
at 2009-04-29T17:55
at 2009-04-29T17:55
全職與否的問題
By Regina
at 2009-04-25T12:41
at 2009-04-25T12:41
回首向來蕭瑟處--初等勞工行政上榜心得分享
By Cara
at 2009-04-21T22:38
at 2009-04-21T22:38
幫轉貼「公職王」討論版的心得文(二)!!
By Olive
at 2009-04-17T21:26
at 2009-04-17T21:26
幫轉貼「公職王」討論版的心得文!!
By Edward Lewis
at 2009-04-17T21:18
at 2009-04-17T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