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誨謗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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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店員在網站上說店長對她作出性騷擾的行為這位店員以暗指的方式說出這家店比如說台中縣大里市xx路上的7-11附近的一家補習班那附近也只有那一家補習班她沒說出店名請問這樣那家店長可以提出告訴嗎?他可以要求網站刪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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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1-02-17
如果大家看了他寫的文章,就一定可以找到那個地址且只有一個店長,那樣就算是"可得知"之人了哦!如果看了他的資訊還搞不清楚到底是哪家店....那樣就告不成!對方說有性騷擾的行為,已符合刑法第310條,誹謗不以指明道姓為必要,只要可以推知他所指謫的人是誰即可。在刑事方面店長是可以提出告訴的,但對方若可以證明屬實或有根據的是不罰喔!!在民事方面,店長可以要求賠償並要求網站將內容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