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命令的授權範圍為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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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緊急命令的法律位階 是和法律相同嗎?

因為他是由憲法規定的,對外直接發生效果的法令,用以因應緊急狀態

但必須要由立法院追認

那麼,假使她的位階是法律位階,是否可視為特別法?

然後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優先適用?

我國緊急命令的法源依據為憲法第43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依大法官釋字543號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
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
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
立即失效。』


舉例而言,假設今天國內發生類似土耳其的軍事政變,或是兩年前的太陽花學運,

面對這樣的緊急事態,總統可否發布緊急命令,並根據緊急命令的授權,

凌駕於普通法律之上

跳過一般的正當法律程序,直接逮捕、拘禁嫌疑犯,

以維持社會秩序為理由,對言論自由做適當之限制

這在法理上,是可行的嗎?

就法論法,以法律專業的角度來看,如何詮釋緊急命令的定位和授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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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7-22
你都說了是法律,理論上還是要受憲法控制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07-24
再講下去就很深了,大法官違憲審查會有一套模型,你可以去
翻司律的參考書看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7-27
啥鬼....緊急命令本來就相當於法律而且優先適用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7-28
定位也寫的很清楚了,為了避免緊急危難和重大變故,在法
理上有所謂所謂緊急不適法,憲法上授權依據就只有行政院
會議決議跟總統發布而已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8-01
你自己自己想想,如果不優適用,難道定了緊急命令還適
用普通刑法?那訂這個緊急命令要幹嘛?要如何應付緊急情況
Andrew avatarAndrew2016-08-02
23條也很清楚了,為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所必要
者可以限制,這沒有什麼問題阿
Megan avatarMegan2016-08-04
你如果要精確的界限就要去翻學者的書了,這個很少人在討
論的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8-07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