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社會補助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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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想問以前17歲時候 家人有幫我申請緊急補助金 後來我當兵18歲了 還有補助 可是到了 退伍後剛滿19歲 後面有寄來 全民健保
剛好是我退伍日期 到現在 尚未投保 那所以是 緊急扶助到滿18歲後
如果查到剛滿19歲 所以就沒有補助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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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14-06-02

緊急生活扶助~~通常只補助6個月(特殊情況最多補助12個月)
之後是【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或【低收入戶子女生活補助】
但是~~因為【退伍後】已【有工作能力】可以自己去賺錢過生活了。
所以不再補助。
16歲以上,65歲以下~~~都算【有工作能力】

只有:未滿16歲或
日間部在學、重度以上殘障、重大傷病醫師診斷三個月以上不能工作、~~算【無工作能力】。
你25歲以下,再去日間部就學, 拿【在學證明】或【已蓋註冊章學生證影本】
~~~可以再申請補助(或有其他【無工作能力證明】~~也可申請)

在營服義務役,健保費由部隊繳納
服義務役期間不列入【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應計人口,
所以這期間應該是沒有補助(但戶內其他人仍可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