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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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RlOXL4x ]

作者: Caress (愛撫)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新聞] 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
時間: Wed Oct 10 13:04:18 2018

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1407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8-10-10 12:55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參加律師考試二試,卻差一分及格,由於現行評分採用兩位閱卷委員「平行兩
閱」制度,他申請閱卷後,質疑「智慧財產法」科目有一子題兩閱分數相差過大,卻未進行
第三閱,因此提告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其中一位委員顯然出自於錯誤事實認定,未
採取一致性評分標準,判斷有恣意濫用的違法情事,判撤銷原處分,且考選部應依判決法律
見解另為適法處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二試總成績482.50分,及格標準是483.50分,因而收到不及格通知書。
他申請複查全部科目考試成績,考選部調出試卷核對,回函檢附成績複查表。他申請閱覽試
卷,質疑「智慧財產法」科目「第2題第2子題」的兩閱分數相差已達該子題配分三分之一以
上,卻未進行第3閱,但考選部調出原卷再檢視,認定未達啟動第三閱條件。


陳姓男子主張,依《典試法》及閱卷規則相關規定,典試委員會應決議評閱標準及審查標準
,而申論式試題應附參考答案,或計算過程及評分標準,供閱卷委員評閱試卷參考;且若發
現評閱程序有誤或不公允、寬嚴不一,典試委員會未裁撤前,應即商請原閱卷委員重閱或另
聘閱卷委員評閱,並以重評分數為該科目成績。典試委員會裁撤後,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另
組閱卷小組或另聘閱卷委員重新評閱。


他表示,「智慧財產法」第二題總分40分,共兩個獨立設問且無關聯的子題,各為20分。第
一題「甲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第二題「乙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


第一子題的第一閱卷委員評閱為14分,第二閱卷委員評閱為13分,分數差為一分,判斷餘地
差異為該題題分5%;第二子題的第一閱卷委員認為可得15分,第二閱卷委員認為可得3分
兩閱分數差12分,判斷餘地差異量已逾該題題分60%,存有明顯差異,難以想像兩位是以同
樣標準評閱。

他認為,有評分不公允或寬嚴不一之疑時,依《典試法》相關規定即應重閱。當兩位委員的
判斷餘地差異已達該題題分三分之一時,應啟動第三人重閱,以衡平主觀見解歧異。兩位委
員的主觀學說或實務見解爭辯並非考生應予承受,也非用尊重判斷餘地為高牆,阻斷考生請
求第三閱卷委員另為評閱救濟的可能。


合議庭表示,閱卷委員評分申論題,具有學術上專業,法院應予以一定程度尊重,承認其判
斷餘地,而對其判斷採取較低的審查密度,但如該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時,可予
撤銷或變更。


合議庭依職權命考選部提供給閱卷委員評閱試卷相關資料,查出該子題評分標準是「優(
16-20)、良(12-15)、可(5-11)、劣(0-4)」。對照評分標準,可知第一閱卷委員認
為符合「良」(答不構成犯罪,對屬地主義及商標法明知要件說明不盡詳細),而第二閱卷
委員卻認為符合「劣」(答構成犯罪,視其理由酌予給分)。


合議庭表示,一位委員認定作答內容敘及「不構成犯罪」但另一位認定未敘及,從形式觀察
,兩位的評斷竟有明顯兩不相容的歧異判斷,堪認有其中一人是出於錯誤事實認定而判斷,
致未能依評分標準而客觀公正衡鑑,因此合於典試法再行評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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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台灣人的電視台--蕃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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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8-10-15
這個以後執業可以拿出來說XD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10-17
以後法院會更忙了,只要任何國考差一點上榜的都會來
提行政訴訟了!哈哈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10-18
有一個委員根本看錯答案?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10-19
學以致用 一百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10-21
第一次打訴訟就贏了,當律師很合格阿
Kumar avatarKumar2018-10-24
jyeshyang +1
Kama avatarKama2018-10-27
這個真的適合當律師啊 多少人就摸摸鼻子吞了 自己權
益自己救!
John avatarJohn2018-10-29
厲害!其實不少考生就是吃悶虧,只想說再+365就好,
結果就一直+下去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11-01
這人該當律師,不當說不過去。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11-04
這應該是直接提一般給付訴訟吧
Agnes avatarAgnes2018-11-07
很適合當律師
Dinah avatarDinah2018-11-11
撤銷訴訟吧
....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11-12
太棒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1-13
猛歸猛,另為適法處分~還不一定拿到想要結果
Tracy avatarTracy2018-11-17
行程法第三條,提及考試院評分不適用。怎麼還可以做成行
政處分,而且還直接跳過訴願去打行政訴訟?求解
Regina avatarRegina2018-11-19
所以結論申論本來就看臉
Iris avatarIris2018-11-23
另為適法處分比較有翻盤機會吧 專技高考是及格制也不
多一名及格者 不過另為適法處分的確也有可能換個理由
還是不及格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1-24
如第三閱又3分,難到又要說偏離,再上訴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11-29
厲害
Oliver avatarOliver2018-11-29
執業三年也沒打贏過行政訴訟Orz
Ula avatarUla2018-12-04
厲害
Enid avatarEnid2018-12-05
終於讓考選部吃癟一次
Queena avatarQueena2018-12-09
不適用只是不適用程序,又不是什麼都不用...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12-10
厲害!
Andy avatarAndy2018-12-13
判斷餘地的例外 判斷瑕疵 行政法
Yedda avatarYedda2018-12-18
他爽翻了 他今年不用考了 3分第三閱隨便也超過錄取分
Dora avatarDora2018-12-23
之前一堆考生以為二閱就很公平了 頗ㄏ
國考是最公平的翻身機會 但實質上還是處處不公平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12-25
佩服 判決有公布是那個老師?
Kama avatarKama2018-12-28
請問各位大大,考試成績單的分數是以第二閱為準嗎?
Edith avatarEdith2019-01-01
超強!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1-05
以前我聽過的是1 2閱平均分 所以考生才那麼信服 因為已經很
Mary avatarMary2019-01-07
少出現像是高考那種單題莫名其妙的超低分現象
但 看這新聞 原來阿 垃圾閱卷老師還是無孔不入
Liam avatarLiam2019-01-11
實戰經驗up up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1-12
我之前閱分數 蠻多題 差15分以上的(單題一百) 但沒像他厲
害到看到每一子題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1-13
考選部 ㄏㄏ......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01-13
複查 相當於訴願?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1-17
我還沒當律師就贏過行政訴訟 屌吧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1-18
以後可以這樣說嘴 這人真有種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1-21
他的訴求內容是一般給付訴訟 撤銷訴願及訴訟沒用呀
Sandy avatarSandy2019-01-22
不算ㄅ 只是事實通知ㄅ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1-27
新聞沒說他沒請律師吧 怎麼一堆人直接說他沒請律師啊
也是看錯新聞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02-01
如果第三閱也給他3分的話 那不就更慘了
Rae avatarRae2019-02-04
https://goo.gl/wSeMRc
連結判決文
Ethan avatarEthan2019-02-07
二閱很公平阿 舊制下直接判斷餘地就駁掉了
David avatarDavid2019-02-11
現在至少還有二次評閱分數落差太大可以主張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2-14
真是撤銷訴願及訴訟耶
Damian avatarDamian2019-02-18
但這可以直接打一般給付訴訟嗎? 請求重閱 這樣比較快
Cara avatarCara2019-02-22
超屌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2-26
這很明顯是典試委員的疏失 走 我幫你去控告這個黑心
的委員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2-28
足證為人才,只當律師太可惜,再加油,會更好!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3-04
這個很適合當律師欸XDD
Enid avatarEnid2019-03-05
就是律師!
Hazel avatarHazel2019-03-08
強!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3-12
一個15分一個3分,真的太扯了
Dora avatarDora2019-03-13
說個笑話,平行雙閱
Kama avatarKama2019-03-18
補推
Emma avatarEmma2019-03-21
二閱分數也差太多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3-22
考選部也是擺爛啊 完全想摸掉
Jack avatarJack2019-03-26
這個厲害惹 法律果然保障懂法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