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勞保但底是怎麼算? - 美髮師
By Daph Bay
at 2013-06-27T00:00
at 2013-06-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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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美髮..公司最低薪資19200 公司補助1500 我們自付2千多 是正常ㄇ?
以下 是我上次詢問有人回應我ㄉ 但如果像以下說ㄉ 美髮師跟店家是不屬勞雇關係
那我們也太可憐ㄌ 實際薪資也不到19200 卻要扣這麼多..真ㄉ這麼不公平ㄇ?
(「美髮師」與店家採用拆帳方式收取報酬,則「美髮師」與店家不屬勞雇關係,店家與「美髮師」處於對等位置,不會為其投保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通常會建議參加職業工會投保;在店家投保,則保險費用仍須以拆帳方式負擔)
勞保保險費=投保薪資19200元X費率9%X負擔20%=346元
勞保保險費=投保薪資19200元X費率9%X負擔70%=1210元
健保保險費=投保金額19200元X費率4.91%X負擔30%=283元
健保保險費=投保金額19200元X費率4.91%X負擔60%X1.7人=962元
勞工退休金提繳=月提繳工資19200元X6%=1152元
全部費用=勞保費〈346元+1210元〉+健保費〈283元+962元〉+勞工退休金1152元
採46分帳,店家貼補1500元,勞健保保費較職業工會高,但職業工會沒有勞工退休
像上面ㄉ計算 那誰要做美髮..我們賺ㄉ少 繳ㄉ卻很多
個位大大 可憐可憐我 誰可以跟我說正確ㄉ答案 算法
以下 是我上次詢問有人回應我ㄉ 但如果像以下說ㄉ 美髮師跟店家是不屬勞雇關係
那我們也太可憐ㄌ 實際薪資也不到19200 卻要扣這麼多..真ㄉ這麼不公平ㄇ?
(「美髮師」與店家採用拆帳方式收取報酬,則「美髮師」與店家不屬勞雇關係,店家與「美髮師」處於對等位置,不會為其投保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通常會建議參加職業工會投保;在店家投保,則保險費用仍須以拆帳方式負擔)
勞保保險費=投保薪資19200元X費率9%X負擔20%=346元
勞保保險費=投保薪資19200元X費率9%X負擔70%=1210元
健保保險費=投保金額19200元X費率4.91%X負擔30%=283元
健保保險費=投保金額19200元X費率4.91%X負擔60%X1.7人=962元
勞工退休金提繳=月提繳工資19200元X6%=1152元
全部費用=勞保費〈346元+1210元〉+健保費〈283元+962元〉+勞工退休金1152元
採46分帳,店家貼補1500元,勞健保保費較職業工會高,但職業工會沒有勞工退休
像上面ㄉ計算 那誰要做美髮..我們賺ㄉ少 繳ㄉ卻很多
個位大大 可憐可憐我 誰可以跟我說正確ㄉ答案 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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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髮師
All Comments
By Robert
at 2013-07-01T20:55
at 2013-07-01T20:55
雇傭關係:工作者不受公司的監督管理,自己在家裏加工或代工並按件計酬(論件計酬),確認屬於承攬關係者,則不是公司所僱用的勞工.
如屬於雇傭關係,公司得以不替工作者,加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但若工作者要求需加入勞健保者,其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負擔比率,則由勞資雙方協議約定,就如你說的店家貼補1500元,餘額則由你負擔支付. 勞雇關係:工作者必須受公司的監督管理,不論是否有底薪皆屬於勞雇關係.如屬於勞雇關係,公司就需依照勞健保法及勞退金條例規定,各自負擔應負擔之比率,而雇主應負擔部分不得轉嫁給勞工負擔.
勞保保險費=投保薪資19200元X費率9%X負擔20%=346元
健保保險費=投保金額19200元X費率4.91%X負擔30%=283元勞工應負擔勞健保費為:346元+283元=729元
備註:勞保1210元(70%)及962元(60%)部分,則屬於雇主應負擔金額,這與勞工無關係.
勞工退休金提繳=月提繳工資19200元X6%=1152元勞退金1152元,應全額由雇主負擔支付.
所以勞工應負擔金額僅為:729元/勞健保費 個人猜測你的工作,應有受到公司監督管理(上下班時間,休假日),這就不屬於承攬關係.
至於是否提出申訴調解,則由你自行考慮決定之.
申訴單位:工作地勞工局 祝順心
2013-07-03 16:25:36 補充:
假設妳認為雇主之比率分擔不合理(已明顯違反勞健保法及勞退金條例規定).....
先行與雇主協商改善,協商不成無法改善,以下方式三選一,至於何者對你較為有利,那就請自行決定了.
1.繼續忍下去.,此不合理且違法行為.
2.向工作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3.不想忍但又不想提出申訴~~自行離職.
2013-07-04 06:05:29 補充:
更正~~~
更正前
所以勞工應負擔金額僅為:729元/勞健保費
更正後
所以勞工應負擔金額僅為:629元/勞健保費
備註:正確勞保費為345元,故應繳為628元
By Gilbert
at 2013-06-30T19:08
at 2013-06-30T19:08
By Tracy
at 2013-06-28T17:34
at 2013-06-28T17:34
這是美髮業的陋習
拆帳計酬不代表就不是僱傭關係
老闆對美髮師沒有指揮命令的權力?
可以不用規定上下班時間?
太多證據顯示了
或許有些超大咖只接預定客的設計師可以這樣跟老闆談
等於是設計師租用老闆場地
其他在那邊苦苦硬撐的還有洗頭小妹他們跟老闆都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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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2-11T00:00
at 2012-12-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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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1-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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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0-17T00:00
at 2012-10-17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