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有點長請耐心看完!!謝謝我是個還在念夜大的學生去年8月找到一間幼稚園行政老師的職缺誰知道進去後老闆就拿著她是5人以下的機構所以不幫我們保勞健保(但他與他兒子還有其他兩個目前使用政府立即上工政策的員工都有投保)要不是政府立即上工政策(即補助失業民眾1年至新工作勞健保費用)他也不可能幫其他兩個老師加保(且其中一個還是音樂老師根本不是正式職員)這樣可以告他嗎因為明年6月即將畢業他最近處處刁難我明明我已經滿一年應該有
老闆處處刁難想逼走我!!!!請幫幫我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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