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考選部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
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
二、旨揭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moex.gov.tw)「考試法規」之「法規草案公
告」項下。
三、任何人得於民國101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
部考選規劃司第二科(傳真: 02-22363672,電子郵件帳
號:[email protected],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
院路1之1號)表示意見。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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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
二、旨揭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moex.gov.tw)「考試法規」之「法規草案公
告」項下。
三、任何人得於民國101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
部考選規劃司第二科(傳真: 02-22363672,電子郵件帳
號:[email protected],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
院路1之1號)表示意見。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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