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銓—職務遷調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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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法第18條:
1.機關首長、副首長不得調任本機關
同職務列等以外之其他職務
2.主管人員不得調任本機關副主管
或非主管
3.副主管人員不得調任本機關非主管

又,陞遷法第13條:
4.所屬機關首長、副首長或主管
人員間之遷調

請問是否與任用法抵觸了呢?
還是說
1.所屬機關是不同機關為前提,故
首長、副首長或主管三者之間可遷
調
2.陞遷法文意是:所屬機關首長間
、副首長間或主管人員間之遷調

小小疑問,煩請各位先進解惑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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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14-03-16
遷調:依任用法律調任相當列等之職務
Gary avatarGary2014-03-21
任用法18是降調
Hardy avatarHardy2014-03-21
感謝二位前輩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