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vs寫法 - 考試
By Caitlin
at 2014-01-02T19:25
at 2014-01-02T19:2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rabes (小智)》之銘言:
: ※ 引述《fk1012 (堅持 @@ )》之銘言:
: : 我準備司特三等,一直以來都有組讀書會,看到蠻多現像
: : 1.這朋友看起來很厲害,每次討論法科,他總能馬上想到考點,做出分析
: : 經過幾次考試,他法科分數卻不高,這次刑法才40(總分100)
: : 有種雷聲大雨滴小的感覺
: : 這種人是讀書會成軍時,大家喜歡的對象,真的厲害的人可以教學相長
: : 而程度未定的人,卻是最會挑讀書會成員的人,認為別人程度太低,討論有限
: : 2.這朋友是真的聰明,很會寫!看一點就能寫大篇幅,相對申論寫得好
: : 就像這次心理學剛宣布考,他從來沒看過,剩幾個月就要考,還有很多科要準備
: : 他以老師教的撇步:善用舉例! 成功拿下90高分,連本科系的也寫輸他
: : 就算這次改的鬆,他還是拿的高
: : 說到考點,他每次討論時,總說不會!我不知是藏私還是怎樣!
: : 這次考試他法科分數低,刑法才40(總分100),刑訴20(總分50)
: : 我想是會寫卻考點不懂吧
: : 1.2兩個朋友是考點和寫法極端對比,只是看這次考上人的分數,刑法40的大有人在
: : 反而是分數平均,強弱可以互補,或各科相對不輸人
: : 考試是很弔詭的事!有上就是道理
: : 3.人說這朋友有種傻勁,每次討論常轉不過來,只念老師講的,沒講的考點就不會
: : 但他回家後會查、再背起來,這次考試刑法高達70分(總分100)、刑訴40(總分50)
: : 而他是讀書會成軍時,人家最不想要的對象,看起來太弱了!
: : 就像龜兔賽跑,不大會跑的烏龜只要奮力不懈,總會迎頭趕上,我相信這朋友早晚上
: : 有鑑於之前讀書會重考點、忽略寫作練習,及考生相輕的現象
: : 這次增員以考寫並重、各種題型、考等都會練到
: : 道同為謀,不同也祝福
: : 新加入幾個人,卻看到之前曾經拒絕我的人4!當時剛準備,被拒也是正常
: : 4當時考了四年,當時招考人數太低,他半工半讀,拉長戰線備考也是良方
: : 我們練筆時講得出考點卻寫不成章,反而提醒我一定要會寫,也算是我貴人
: : 相隔數年,再見練筆,他...沒有寫!我想是因為遇到我太尷尬了,所以罷寫吧!
: : 還是因為今天練四等題,太簡單了故不想寫?或不是考場,沒有fu,故寫不出來?
: : 有人說:不符合期望,而拒絕我們!
: : 他們的期望是怎樣?想要討論考點?想要高手賜教?
: : 就是不要這樣直接寫,好壞分明!怕大家知道你不會,然後上考場才知道真的不會!
: : 那跟去補習班上課有何兩樣? 現在懂考點,上場自然就會寫嗎?
: : 想要高手賜教! 問題是寫不成章時,版上高手們會想賜教嗎?
: : 那可不可以先教教我,各位是怎樣練習考點及寫法的?我的方法算笨的,常常被拒
: : 真正厲害的箴言都是藏在推文裡!
: : 還是祝福它們,有自己的運作模式,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會上就是好方法
: : 我很誠心想邀請他們,如果有緣看到,希望你知道,我對你沒有成見
: : 想要來,我還是歡迎 ^^,時間地點你都知道 $%$&^^(*(*($&&*
: :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 :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考上有很多途徑,當然讀書會也是其中
: 一個選擇,不過我還是習慣自己的方法
: 來找考點與寫法:
: ㄧ:尋找考點
: 以刑訴為例,我是把唸慣的刑訴參
: 考書寫成筆記,筆記的架構是把書
: 本的大小標題都抄上去,還有把課
: 文濃縮成關鍵字,總共約70頁的筆
: 記其實在考前絕對夠看幾十遍,而
: 且複習的時候絕對要搭配題目,如
: 此上場時看到題目會反射出這題的
: 內容大概是出現在筆記的哪個位置
: ,如此一來考點就找到了。
: 二:架構寫法
: 其實這也不過是把筆記的內容copy
: 而已,我會整理成下列格式:
: 前言部分:把爭點法理寫上。
: (一) 關於xxx是否合法,涉及……
: 分述如下:
: 1.所謂xxx係指……………
: 這一段是用來定義,定義很重
: 要,任何爭點總是可以說明他
: 是捨麼
: 2.至於xxx是否合法,學理容有爭
: 論,有認為……亦有認為……
: 這一段其實就是把大標(一)
: 擴寫而已。
: (二)結論:縱上所述,應認xxx
: 合法
: 這一段也在擴寫大標(一)只
: 是要重申題旨而已。
民法篇:
戰績:98司四61 102警特三等法制兩題30
考點搜尋:
其實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將契類無物不侵在
檢驗題目的時候不斷放在腦海中尋找,像
98年司四中間那兩題其實不太會寫,但還
是靠那基本的架構掰出一些答案,也是有
拿到14分的成績;不過物權我只有將共有
跟抵押部分唸熟而已,所以這次警特考出
拾得遺失物整個就爆了!倒是身分法我都
會把所有有關聯的條文串在一起編口訣背
,身分法幾乎都19~23分
架構寫法
契
(一)甲得否向乙主張……端視於……
1.依民法……之規定(請求權基礎)
而以xxx為要件之一(凸顯關鍵考點)
2.本案…
類(從缺)
無
(二)甲得否向以主張無因管理,端視於
1.依民法176……本條係獎勵人類互助精神
而設。
2.本案……(填為爭點的要件)
物
(三)甲得向乙主張物上返還請求權
1.甲為所有權人:
ex甲已取得權利移轉證書,依強執98條
1項已取得所有權,故甲為所有權人
2.乙無權佔有:
不
(四)甲得否向乙主張不當得利,端視於…
(填為爭點的要件)
1.依民法179……本條係為調整法律關係不當
流動而設。
2.(將本案的爭點要件填上ex因乙…故無法
律上原因而受有利益)
侵
(五)甲得否向乙主張侵權行為,端視於…
1.依民法184條1項前段…本條係以填補損害
而設。
2.(將本案爭點要件填上ex因甲…係利益而
非權利,故甲不得向乙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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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fk1012 (堅持 @@ )》之銘言:
: : 我準備司特三等,一直以來都有組讀書會,看到蠻多現像
: : 1.這朋友看起來很厲害,每次討論法科,他總能馬上想到考點,做出分析
: : 經過幾次考試,他法科分數卻不高,這次刑法才40(總分100)
: : 有種雷聲大雨滴小的感覺
: : 這種人是讀書會成軍時,大家喜歡的對象,真的厲害的人可以教學相長
: : 而程度未定的人,卻是最會挑讀書會成員的人,認為別人程度太低,討論有限
: : 2.這朋友是真的聰明,很會寫!看一點就能寫大篇幅,相對申論寫得好
: : 就像這次心理學剛宣布考,他從來沒看過,剩幾個月就要考,還有很多科要準備
: : 他以老師教的撇步:善用舉例! 成功拿下90高分,連本科系的也寫輸他
: : 就算這次改的鬆,他還是拿的高
: : 說到考點,他每次討論時,總說不會!我不知是藏私還是怎樣!
: : 這次考試他法科分數低,刑法才40(總分100),刑訴20(總分50)
: : 我想是會寫卻考點不懂吧
: : 1.2兩個朋友是考點和寫法極端對比,只是看這次考上人的分數,刑法40的大有人在
: : 反而是分數平均,強弱可以互補,或各科相對不輸人
: : 考試是很弔詭的事!有上就是道理
: : 3.人說這朋友有種傻勁,每次討論常轉不過來,只念老師講的,沒講的考點就不會
: : 但他回家後會查、再背起來,這次考試刑法高達70分(總分100)、刑訴40(總分50)
: : 而他是讀書會成軍時,人家最不想要的對象,看起來太弱了!
: : 就像龜兔賽跑,不大會跑的烏龜只要奮力不懈,總會迎頭趕上,我相信這朋友早晚上
: : 有鑑於之前讀書會重考點、忽略寫作練習,及考生相輕的現象
: : 這次增員以考寫並重、各種題型、考等都會練到
: : 道同為謀,不同也祝福
: : 新加入幾個人,卻看到之前曾經拒絕我的人4!當時剛準備,被拒也是正常
: : 4當時考了四年,當時招考人數太低,他半工半讀,拉長戰線備考也是良方
: : 我們練筆時講得出考點卻寫不成章,反而提醒我一定要會寫,也算是我貴人
: : 相隔數年,再見練筆,他...沒有寫!我想是因為遇到我太尷尬了,所以罷寫吧!
: : 還是因為今天練四等題,太簡單了故不想寫?或不是考場,沒有fu,故寫不出來?
: : 有人說:不符合期望,而拒絕我們!
: : 他們的期望是怎樣?想要討論考點?想要高手賜教?
: : 就是不要這樣直接寫,好壞分明!怕大家知道你不會,然後上考場才知道真的不會!
: : 那跟去補習班上課有何兩樣? 現在懂考點,上場自然就會寫嗎?
: : 想要高手賜教! 問題是寫不成章時,版上高手們會想賜教嗎?
: : 那可不可以先教教我,各位是怎樣練習考點及寫法的?我的方法算笨的,常常被拒
: : 真正厲害的箴言都是藏在推文裡!
: : 還是祝福它們,有自己的運作模式,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會上就是好方法
: : 我很誠心想邀請他們,如果有緣看到,希望你知道,我對你沒有成見
: : 想要來,我還是歡迎 ^^,時間地點你都知道 $%$&^^(*(*($&&*
: :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 :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考上有很多途徑,當然讀書會也是其中
: 一個選擇,不過我還是習慣自己的方法
: 來找考點與寫法:
: ㄧ:尋找考點
: 以刑訴為例,我是把唸慣的刑訴參
: 考書寫成筆記,筆記的架構是把書
: 本的大小標題都抄上去,還有把課
: 文濃縮成關鍵字,總共約70頁的筆
: 記其實在考前絕對夠看幾十遍,而
: 且複習的時候絕對要搭配題目,如
: 此上場時看到題目會反射出這題的
: 內容大概是出現在筆記的哪個位置
: ,如此一來考點就找到了。
: 二:架構寫法
: 其實這也不過是把筆記的內容copy
: 而已,我會整理成下列格式:
: 前言部分:把爭點法理寫上。
: (一) 關於xxx是否合法,涉及……
: 分述如下:
: 1.所謂xxx係指……………
: 這一段是用來定義,定義很重
: 要,任何爭點總是可以說明他
: 是捨麼
: 2.至於xxx是否合法,學理容有爭
: 論,有認為……亦有認為……
: 這一段其實就是把大標(一)
: 擴寫而已。
: (二)結論:縱上所述,應認xxx
: 合法
: 這一段也在擴寫大標(一)只
: 是要重申題旨而已。
民法篇:
戰績:98司四61 102警特三等法制兩題30
考點搜尋:
其實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將契類無物不侵在
檢驗題目的時候不斷放在腦海中尋找,像
98年司四中間那兩題其實不太會寫,但還
是靠那基本的架構掰出一些答案,也是有
拿到14分的成績;不過物權我只有將共有
跟抵押部分唸熟而已,所以這次警特考出
拾得遺失物整個就爆了!倒是身分法我都
會把所有有關聯的條文串在一起編口訣背
,身分法幾乎都19~23分
架構寫法
契
(一)甲得否向乙主張……端視於……
1.依民法……之規定(請求權基礎)
而以xxx為要件之一(凸顯關鍵考點)
2.本案…
類(從缺)
無
(二)甲得否向以主張無因管理,端視於
1.依民法176……本條係獎勵人類互助精神
而設。
2.本案……(填為爭點的要件)
物
(三)甲得向乙主張物上返還請求權
1.甲為所有權人:
ex甲已取得權利移轉證書,依強執98條
1項已取得所有權,故甲為所有權人
2.乙無權佔有:
不
(四)甲得否向乙主張不當得利,端視於…
(填為爭點的要件)
1.依民法179……本條係為調整法律關係不當
流動而設。
2.(將本案的爭點要件填上ex因乙…故無法
律上原因而受有利益)
侵
(五)甲得否向乙主張侵權行為,端視於…
1.依民法184條1項前段…本條係以填補損害
而設。
2.(將本案爭點要件填上ex因甲…係利益而
非權利,故甲不得向乙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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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hail Hany
at 2014-01-02T20:47
at 2014-01-02T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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