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傷害怎麼申請 - 工作
By Victoria
at 2012-07-13T00:00
at 2012-07-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因工作關西被鐵鎚敲到後腦
導至左邊耳多神經受損 聽力已降到30分貝(已多次檢查 醫生已開證明書)
有打去之前公司問可不可以申請補助
但是公司直接回答不知道要自己去申請
請問一下 我如果要自己申請勞工局賠償
我需要哪些資料 還有需要那些文件
導至左邊耳多神經受損 聽力已降到30分貝(已多次檢查 醫生已開證明書)
有打去之前公司問可不可以申請補助
但是公司直接回答不知道要自己去申請
請問一下 我如果要自己申請勞工局賠償
我需要哪些資料 還有需要那些文件
All Comments
By Hedda
at 2012-07-14T06:47
at 2012-07-14T06:47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
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
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
,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勞保條例第三十六條(職業傷害補償費之發給標準)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
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
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如果有疑問可以去勞工局職業重建科詢問或者去勞保局詢問 (至於您聽力受損我也很難過) 祝您拿到你該拿的
By Edith
at 2012-07-16T21:38
at 2012-07-16T21:38
如仍有疑問可來電或來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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