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弟弟在工廠工作受傷腳被機器平台壓傷大拇指大拇指前面1/3被壓爛骨頭外露
有兩次開刀因為第一次開刀後恢復狀況沒有很好縫合的皮膚有爛掉狀況,以至於怕骨頭有外漏又再一次開了第二次刀,一個月開兩次刀。(開刀的狀況骨頭有磨掉一些)
因為這個狀況是在工廠受傷的,可以申請職災。
我想請教一下
這種狀況有算是殘廢等級裡面的項目嗎?因為腳的骨頭有被磨掉一些。
所以的收據我都有保留,還有我想問這種狀況可以申請精神慰問金嗎?
這樣會有哪些賠賞?
請各位大大幫忙一下
我該如何保護我弟弟的權益?
我弟弟在工廠工作受傷腳被機器平台壓傷大拇指大拇指前面1/3被壓爛骨頭外露
有兩次開刀因為第一次開刀後恢復狀況沒有很好縫合的皮膚有爛掉狀況,以至於怕骨頭有外漏又再一次開了第二次刀,一個月開兩次刀。(開刀的狀況骨頭有磨掉一些)
因為這個狀況是在工廠受傷的,可以申請職災。
我想請教一下
這種狀況有算是殘廢等級裡面的項目嗎?因為腳的骨頭有被磨掉一些。
所以的收據我都有保留,還有我想問這種狀況可以申請精神慰問金嗎?
這樣會有哪些賠賞?
請各位大大幫忙一下
我該如何保護我弟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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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執行職務致傷有幾個事項必須釐清:
1.發生職災致傷的機械設備是否有預防災害的防護裝備,主管或雇主是否盡到預防災害的責任(例如勤務前的工安教育及安全提示,事故前設備是否故障未修....
..等等),若是,主管或雇主涉嫌業務過失致殘刑責
2.第一次就診是否取得雇主公司開具的【勞工保險職業傷害就診單】,若是,才會被勞保局認定為職業災害致傷(給付有70%),若否,將被視為一般傷病(給付只有50%)
3.有無取得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書】,【全程醫療記錄證明書(內容需記錄傷害源為機械設備壓傷)】,【失能鑑定記錄證明書】
OK
如果前面第1點成立,應事故發生之6個月內立即以「業務過失致殘刑責」追訴主管或雇主(逾時不究刑責),於檢察官起訴後再向公司,負責人、直屬主管附帶民事共同債務賠償訴訟
附帶民事共同債務賠償訴訟內容主要有
1.醫療、復健、看護、輔具費賠償
2.看診交通費賠償
3.精神痛苦撫慰金
4.失能給付金賠償(如資方欲解僱勞方,應加給50%)
5.因此無法工所致工資損失賠償
師能給付有關下肢部分腳趾截趾趾間活動關節活動喪失二分之一以上可以申請前半年平均工資三十日到一千日就看勞工局如何根據醫院診斷書來核定
2015-01-0417:02:14補充:
失能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