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師您好:
8/6癌症開完刀後2週,再轉往菜市場交叉口,因前方有4台汽車欲左轉,小妹在第一台汽車左轉時,超越雙黃線跟著左轉,左轉後前方有路人過馬路,小妹煞車,後方休旅車撞上小妹,當時小妹腳踝嚴重腫起,約有一個雞蛋大小,手腳均有擦傷,肇事者將彼此車停放路邊,小妹請對方報警,警察叫救護車送小妹去北市聯合醫院,急診醫生也未交代該注意什麼,當時警員說單純是肇事者未注意駕駛,事後一個月小妹接到罰單,但行動不便,且事隔一個月,也無從再找任何證據。因小妹是按摩師,又曾在中醫診所上班,對患處照顧很了解,只是腳踝內部一直出血,腫脹疼痛,且腳踝有扭傷,行動不便,回長庚門診時,請我開刀醫生,順便幫忙看下腳踝,他說傷口快蜂窩性組織炎,友幫忙做幾次針抽患處的贓血,跟用超音波看腳踝說都結成血塊。(因為是用癌症治療開刀傷口,順代幫忙看腳踝,所以未有醫療收據)之後又回當初送救護醫院,醫生取樣說細菌感染,跟教導該怎樣復健照顧,花不少錢買了無菌產品,跟防水貼布。因腳腫我改看中醫推拿,跟針糾治療,因腳難行動,癌症回診林口期間,都需妹妹請假扶著回診,但聯合醫院認為非骨折,也不願幫開看護證明,腳傷難行動,稍一走動就腫大,躺床休養上近3個月,傷口2個月也一直有出血,聯合醫院義工媽媽教我買速養療,吃後一周傷口見見修復。小妹職業按摩師,家中有父母要養,月入5萬左右,本想開刀後,幾周傷口一好,就回去工作,8月又是按摩旺季,但因此事造成家裡經濟出狀況,且當我傷好,也進入淡季,老闆已經請了別的師父,只能叫我等快進入旺季再回去上班。
10月份肇事者要我快準備資料,跟業務申請理賠好和解,但腳雖消腫,腳踝上很多硬塊,穿鞋磨擦都很痛,我知道那是以纖維化,11月我跟業務溝通,是否見面拿資料,避免有遺漏,他要我用寄就好,隔陣子業務來電要三聯單正本,告知警察有說未和解前,正本要留著,之前我就有影印副本給業務,所以請他詢問肇事者是否能將正本給他,不行再跟我說。然後業務馬上對我大吼,說搞不好是我得賠對方,等鑑定報告出來,說甚麼巨額賠償。從那天起我都無法入睡,回診精神科吃了安眠藥也睡不到兩小時。
12月份身體好些,去市場打臨工,並向朋友到處借錢以解決癌症所需物品,及家中經濟花費,但直至12月底,都未見強制險理賠,業務推說要等事故初步報告,說是警察再拖;之後我打給肇事者,沒聽過強制險有甚麼責任歸屬,且他未受傷,當時也沒看到車損,為何會索賠,還有詢問三聯單是否寄出;他說沒有修車跟我索賠,並說會向業務施壓。1月初業務打來又賴皮說我缺資料,我回用掛號寄,跟你的LINE都有紀錄!他才又問想要多少理賠,至少要2個月休養錢,業務說骨折最多休息一個月,2個月不可能。我說事故判定下來了嗎?他說有,那請LINE給我,還有請先理賠強制險。
1月初我都未收到錢,只好跑去調委會跟里長那詢問,調委會叫我先提告,因要過追逤期了,警察卻要我先約談一次再告,打給肇事者,他說有第三責任險,不用他賠,不願出面談,有事要我自己去找業務,業務也是拖拖拉拉,態度惡劣又非當事人,林老師:請問難道有第三責任險,就能開快車撞人不理不採嗎?2個月休養費,真的過份嗎?最近為此事,小妹耗費心力,吃不下睡不著,龐大負擔。
小妹是按摩師,沒有勞保,且都領現金,只有老闆幫開再職證明,跟存款進帳的紀錄;請問對方沒有誠意和解,小妹能怎辦?以及該要求哪些錢算合理?最近為此事煩心,怕保險惡意壓榨,反而我得付巨額賠償,
無法入眠,被醫生警告,媽也因為我操煩生病,當初就是為了旺季賺起來好支付一切開銷,才拜託醫生最快開刀,現如今一切都白費!
已更新項目:
肇事者有第三責任險,不願出面和談,推給業務,業務態度惡劣,不願意理賠,沒有和解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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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癌症開完刀後2週,再轉往菜市場交叉口,因前方有4台汽車欲左轉,小妹在第一台汽車左轉時,超越雙黃線跟著左轉,左轉後前方有路人過馬路,小妹煞車,後方休旅車撞上小妹,當時小妹腳踝嚴重腫起,約有一個雞蛋大小,手腳均有擦傷,肇事者將彼此車停放路邊,小妹請對方報警,警察叫救護車送小妹去北市聯合醫院,急診醫生也未交代該注意什麼,當時警員說單純是肇事者未注意駕駛,事後一個月小妹接到罰單,但行動不便,且事隔一個月,也無從再找任何證據。因小妹是按摩師,又曾在中醫診所上班,對患處照顧很了解,只是腳踝內部一直出血,腫脹疼痛,且腳踝有扭傷,行動不便,回長庚門診時,請我開刀醫生,順便幫忙看下腳踝,他說傷口快蜂窩性組織炎,友幫忙做幾次針抽患處的贓血,跟用超音波看腳踝說都結成血塊。(因為是用癌症治療開刀傷口,順代幫忙看腳踝,所以未有醫療收據)之後又回當初送救護醫院,醫生取樣說細菌感染,跟教導該怎樣復健照顧,花不少錢買了無菌產品,跟防水貼布。因腳腫我改看中醫推拿,跟針糾治療,因腳難行動,癌症回診林口期間,都需妹妹請假扶著回診,但聯合醫院認為非骨折,也不願幫開看護證明,腳傷難行動,稍一走動就腫大,躺床休養上近3個月,傷口2個月也一直有出血,聯合醫院義工媽媽教我買速養療,吃後一周傷口見見修復。小妹職業按摩師,家中有父母要養,月入5萬左右,本想開刀後,幾周傷口一好,就回去工作,8月又是按摩旺季,但因此事造成家裡經濟出狀況,且當我傷好,也進入淡季,老闆已經請了別的師父,只能叫我等快進入旺季再回去上班。
10月份肇事者要我快準備資料,跟業務申請理賠好和解,但腳雖消腫,腳踝上很多硬塊,穿鞋磨擦都很痛,我知道那是以纖維化,11月我跟業務溝通,是否見面拿資料,避免有遺漏,他要我用寄就好,隔陣子業務來電要三聯單正本,告知警察有說未和解前,正本要留著,之前我就有影印副本給業務,所以請他詢問肇事者是否能將正本給他,不行再跟我說。然後業務馬上對我大吼,說搞不好是我得賠對方,等鑑定報告出來,說甚麼巨額賠償。從那天起我都無法入睡,回診精神科吃了安眠藥也睡不到兩小時。
12月份身體好些,去市場打臨工,並向朋友到處借錢以解決癌症所需物品,及家中經濟花費,但直至12月底,都未見強制險理賠,業務推說要等事故初步報告,說是警察再拖;之後我打給肇事者,沒聽過強制險有甚麼責任歸屬,且他未受傷,當時也沒看到車損,為何會索賠,還有詢問三聯單是否寄出;他說沒有修車跟我索賠,並說會向業務施壓。1月初業務打來又賴皮說我缺資料,我回用掛號寄,跟你的LINE都有紀錄!他才又問想要多少理賠,至少要2個月休養錢,業務說骨折最多休息一個月,2個月不可能。我說事故判定下來了嗎?他說有,那請LINE給我,還有請先理賠強制險。
1月初我都未收到錢,只好跑去調委會跟里長那詢問,調委會叫我先提告,因要過追逤期了,警察卻要我先約談一次再告,打給肇事者,他說有第三責任險,不用他賠,不願出面談,有事要我自己去找業務,業務也是拖拖拉拉,態度惡劣又非當事人,林老師:請問難道有第三責任險,就能開快車撞人不理不採嗎?2個月休養費,真的過份嗎?最近為此事,小妹耗費心力,吃不下睡不著,龐大負擔。
小妹是按摩師,沒有勞保,且都領現金,只有老闆幫開再職證明,跟存款進帳的紀錄;請問對方沒有誠意和解,小妹能怎辦?以及該要求哪些錢算合理?最近為此事煩心,怕保險惡意壓榨,反而我得付巨額賠償,
無法入眠,被醫生警告,媽也因為我操煩生病,當初就是為了旺季賺起來好支付一切開銷,才拜託醫生最快開刀,現如今一切都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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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有第三責任險,不願出面和談,推給業務,業務態度惡劣,不願意理賠,沒有和解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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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車禍就醫, 醫師當時記錄很重要, 因為當時若沒寫到, 可能就不是你車禍造成,你有當時拍照,你受傷的照片嗎? 誰又能證明是車禍造成或你之後造成? 而就醫主要你的呈述為主, 你撞到那, 那不舒服, 看外觀, 症狀, 檢查你, 做記錄。 不是警察呈述。
而撞擊後最嚴重四十八小時, 而七十二小時消退,你狀況若特別, 醫師應寫詳細。你的醫療部份有點不太合理, 對不起, 我以前就在林口長庚上班, 所述不太符合, 有點出入我們做事程序和規定。
再則你把業務想的太厲害, 他要有本事依你這些要的到錢, 他除非他是老闆有絕對決定權。要不然可能瀆職罪。
建議你直接告法院, 免得過法律追訴權, 但, 請備完備資料, 否則, 全民健保下, 你收據應相當有限。
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 會查所有你的病歷, 你車禍當時那受傷, 到你後來所說一切, 是否有舊疾, 被你加進來。
車禍責任鑑定書
醫療所有收據, 中西醫。
醫師診斷書,包括精神科, 且針對車禍, 別把癌症治療扯進來, 若醫師有處理你的足踝, 他就能開, 且一定有收據, 癌醫師照理不會去處理你車禍問題才對。
並註明必需醫囑休息二個月無法上班, 而精神科必需註明因車禍所致。
薪資表,你是受傷後才不上班, 或早就不上,
誠意是雙方, 想快理賠, 就應所有證明到位,否則誰也不能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