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責任鑑定 - 工作
By Edith
at 2010-01-08T00:00
at 2010-01-0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一下
我先生開車在大路上 一輛機車從小巷子衝出來 來不及煞車 照成對方骨折受傷
但是初步分析表上面說
研判結果 對方~行駛至交叉路口 遇有停字標線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自己~形驚無號智之交叉路口.涉嫌未減速慢行
違規事實~對方~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因對方受傷跟我們要求20萬的費用
保險公司是跟我們說我們的責任比例大概是30%
旦對方說他們去問律師說我們是50%
那我們還要去申請責任鑑定嗎~
至於醫療費用他們已經向保險公司申請ㄌ
還要跟我們要求
拜託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因為金額太大ㄌ 我超煩擾ㄉ
已更新項目:
是我先生會被吊扣駕照嗎
還有責任鑑定會有%的比例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大大
我的疑慮是它要求的20萬內包括醫療費用
旦強制險已賠償他們ㄌ
他們可以重複要求嗎
(現在重點是我老公當天是跟朋友借車 根本不知道強制險過期三天
所以適用特別補償基金賠償給他們的
而基金並不涉入和解 現在沒有保險公司幫我們跟他們談和解)
那我們也可以向它們要求車子的維修費嗎?
20萬對我們來說真的不可能 ~就算只有30%~6萬元我們也很吃力
我們有3個小孩子要養 都只有4.5歲 最小的還只有2歲
一個月薪水才3萬多 我沒上班在家帶小孩
所以又有人建議我們乾脆上法院
說不一定判下來的錢比較少
3 個已更新項目:
車子出事隔天就去付錢續保 旦保險公司還是說不理賠強制險
所以保險公司才跟我說我們的肇事責任大概是30%
他們願意用30%的金額和我們和解(對方已申請2萬多.所以30%大慨是6千多元.之後因為我們以合保險公司和解.如果對方之後再向他們申請醫療費用.我們就不用在賠償給保險公司)
我再想那20萬應該可以扣除醫療費用吧
因為對方說1年後要再開刀費用大概10多萬
至於調解委員會我們也去過ㄌ
我也跟他們說過我們負當不起
旦他們卻說不是我們付不付得起的問題.而是我們一定要付
我才會那麼煩惱
對方是一位老太太.所以都是她的女兒出來談
我們也很誠意想要解決.但是對方有點獅子大開口
因為他們還說20萬不包括精神賠償
4 個已更新項目:
我先生也很委屈.我們根本錯沒有那麼多.卻要我們負責那麼多
我們也因為這場車禍我先生原本失業.好不容易找到兼差的接送司機工作又丟了
一直到最近才找到工作
唉....難道真的都不讓我們好過嗎
我只能說難道只因為對方年紀大.又有受傷我們就要陪那麼多嗎
而且我先生說它當時並沒有超速.也有一位路人願意留電話給我們
證明當時是機車突然衝出來我先生來不及煞車也試著閃過.旦還是撞上去
(如果我先生沒閃的話應該是正面撞擊.傷勢會更嚴重)
這樣我們打官司不會比較有利嗎
5 個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 再請問一下
那保險賠償不包扣你說的那些住院及看護費用嗎
因為賠償基金理賠標準和強制險一樣
至於法律部分我想先去向市公所的免費諮詢詢問
6 個已更新項目:
我突然想到如果他們的肇事責任比例較高
保險公司也不可能全數理賠吧 .是嗎?
7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你那麼有耐心的回答我的問題
我還有一個問題
那強制險是屬於實支實付的嗎
因為對方第一次理賠 照他們的說法是他們的收據有4萬多元
彈保險只賠2萬多元
那中間的差距是從何而來的
我們要自己補足差額嗎
真的很謝謝你
8 個已更新項目:
我現在擔心的一點是如果我現在賠給她所謂的一年後開刀的費用
那他們一年後又拿開刀的收據去申請我們的賠償基金
他們不就拿2次的錢
我又要多負擔保險公司如果再跟我要賠償金
我先生開車在大路上 一輛機車從小巷子衝出來 來不及煞車 照成對方骨折受傷
但是初步分析表上面說
研判結果 對方~行駛至交叉路口 遇有停字標線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自己~形驚無號智之交叉路口.涉嫌未減速慢行
違規事實~對方~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因對方受傷跟我們要求20萬的費用
保險公司是跟我們說我們的責任比例大概是30%
旦對方說他們去問律師說我們是50%
那我們還要去申請責任鑑定嗎~
至於醫療費用他們已經向保險公司申請ㄌ
還要跟我們要求
拜託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因為金額太大ㄌ 我超煩擾ㄉ
已更新項目:
是我先生會被吊扣駕照嗎
還有責任鑑定會有%的比例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大大
我的疑慮是它要求的20萬內包括醫療費用
旦強制險已賠償他們ㄌ
他們可以重複要求嗎
(現在重點是我老公當天是跟朋友借車 根本不知道強制險過期三天
所以適用特別補償基金賠償給他們的
而基金並不涉入和解 現在沒有保險公司幫我們跟他們談和解)
那我們也可以向它們要求車子的維修費嗎?
20萬對我們來說真的不可能 ~就算只有30%~6萬元我們也很吃力
我們有3個小孩子要養 都只有4.5歲 最小的還只有2歲
一個月薪水才3萬多 我沒上班在家帶小孩
所以又有人建議我們乾脆上法院
說不一定判下來的錢比較少
3 個已更新項目:
車子出事隔天就去付錢續保 旦保險公司還是說不理賠強制險
所以保險公司才跟我說我們的肇事責任大概是30%
他們願意用30%的金額和我們和解(對方已申請2萬多.所以30%大慨是6千多元.之後因為我們以合保險公司和解.如果對方之後再向他們申請醫療費用.我們就不用在賠償給保險公司)
我再想那20萬應該可以扣除醫療費用吧
因為對方說1年後要再開刀費用大概10多萬
至於調解委員會我們也去過ㄌ
我也跟他們說過我們負當不起
旦他們卻說不是我們付不付得起的問題.而是我們一定要付
我才會那麼煩惱
對方是一位老太太.所以都是她的女兒出來談
我們也很誠意想要解決.但是對方有點獅子大開口
因為他們還說20萬不包括精神賠償
4 個已更新項目:
我先生也很委屈.我們根本錯沒有那麼多.卻要我們負責那麼多
我們也因為這場車禍我先生原本失業.好不容易找到兼差的接送司機工作又丟了
一直到最近才找到工作
唉....難道真的都不讓我們好過嗎
我只能說難道只因為對方年紀大.又有受傷我們就要陪那麼多嗎
而且我先生說它當時並沒有超速.也有一位路人願意留電話給我們
證明當時是機車突然衝出來我先生來不及煞車也試著閃過.旦還是撞上去
(如果我先生沒閃的話應該是正面撞擊.傷勢會更嚴重)
這樣我們打官司不會比較有利嗎
5 個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 再請問一下
那保險賠償不包扣你說的那些住院及看護費用嗎
因為賠償基金理賠標準和強制險一樣
至於法律部分我想先去向市公所的免費諮詢詢問
6 個已更新項目:
我突然想到如果他們的肇事責任比例較高
保險公司也不可能全數理賠吧 .是嗎?
7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你那麼有耐心的回答我的問題
我還有一個問題
那強制險是屬於實支實付的嗎
因為對方第一次理賠 照他們的說法是他們的收據有4萬多元
彈保險只賠2萬多元
那中間的差距是從何而來的
我們要自己補足差額嗎
真的很謝謝你
8 個已更新項目:
我現在擔心的一點是如果我現在賠給她所謂的一年後開刀的費用
那他們一年後又拿開刀的收據去申請我們的賠償基金
他們不就拿2次的錢
我又要多負擔保險公司如果再跟我要賠償金
All Comments
By Doris
at 2010-01-12T05:33
at 2010-01-12T05:33
發問小媽媽大大妳好,先說明沒有在扣駕駛執照的啦,以下針對妳的問題做解說,請參考之:
雙方之行為可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二款:汽車(含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依發問大大所述路口,對方為本件事故主要肇事因素:『涉嫌支線道車(停字)未讓幹線道車先行』;而己方因行經路口,不管有無看到對方或已閃避,均為肇事次要因素之:『行至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車禍事故理賠有二
【一】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 「20萬內、殘廢另依等級最高150萬」。
1、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對方本身有其他保險(意外險、勞保),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重複收據及診斷書)。
2、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3、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妳們這輛車子不知有無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2、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
3、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4、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
http://webo.com.hk/winter 求償表格明細內容,可開啟後自行為對方初估計算。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己方若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而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則己方將面對:
『刑法』 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警方於處理車禍、保險公司於理賠、事故鑑定委員會於鑑定時,沒有考慮誰撞的,也不以對、錯之名詞代表,最主要還是以【路權】區分責任,【路權】=【用路人的權利】,了解雙方肇事責任所在後,再去理賠時將毫無怨尤。
建議做法1、先釐清肇事責任,了解雙方於此事故中有無過失『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內容、可由『事故分析研判表』得知』。2、知悉該負擔比例後,計算己方可合理要求對方賠償內容(金額)。3、申請調解,由公正(證)第三者協助,協調雙方認知差異以達成共識。
【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本件事故算是極為單純,故不需花費鑑定,依分析表內容即可,鑑定結果將100%相同。『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及『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報告書』內均不會顯示雙方肇事責任百分比,但本件事故理賠方式,若雙方均為汽車,且均有保險,確實為主因70:次因30方式理賠。在此提供『骨折』(非骨頭裂傷喔)賠償金額,一般價格是20-30萬間,差額盡量以強制險中可提供項目補貼之。
已超過2000字限制,其他補於意見中發表
小弟會持續關注,您也可繼續問,史努比會抽空上來繼續答,祝早日順利圓滿解決。
2010-01-08 20:25:46 補充:
【和解】請前往本事故處理單位,向警方申請轉介調解至調解委員會,(向警方申請,速度較快、且警方有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兩個星期內將在(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內雙方碰面商談和解事宜。(通知調解時需帶個人證件、印章、分析研判表、一顆想真誠處理的心,對方需附醫療收據、(求償明細)。現場圖方面警方會附上,但仍請自備一份前往),委員會中各委員雖素養不一,但分析研判表是他們協調的主要依據,一看現場圖及你們敘述過程還有研判表內容,委員會幫你與對方協調雙方認知差異、進而達成共識以減少訟源。調解委員會所書寫之和解書,委員會送法院公證,再寄交雙方當事人,視同法院簡易判決,過程均不需費用。
2010-01-09 19:17:21 補充:
抱歉,現在才看到補充發問,一大早跑去合歡山,剛回家,已幫其他兩位大大補充問題回覆,因妳的問題較複雜,需多一點時間回應,小弟先忙一下家務,稍後再返回予以詳細解說((因為需花費較長時間解答))。
2010-01-09 20:14:26 補充:
哎、真不知從何處說起,我慢慢說(打字),妳慢慢聽(看)囉,車子是朋友的沒差別,但有關係的是『強制險』與『特別補償基金』的理賠方式啊!還有賠償部分本來就是個人損益求償與保險理賠分開談的【已於昨日解說中提到車禍事故理賠有二】,強制險是針對傷者所做理賠【無關肇事責任】,有受傷即可申請,你們沒申請強制險理賠給對方,『特別補償基金』也並非由你們申請的,不是嗎?補償基金是在你們車輛無投保強制險時,受害者(傷者)可自行向國內任一家保險公司代申請『特別補償基金』針對車禍受傷醫療相關費用(敘述於強制險理賠4項目內)理賠給傷者的。
2010-01-09 20:15:36 補充:
需注意的是:『特別補償基金』單位,會向你們(未投保強制險而發生肇事)執行『代位求償』,追討給付給對方所有醫療相關費用。而講到強制險,就不免替妳們惋惜,即使車子是朋友的;即使強制險已(剛)過三天,雖然發生事故,仍可在強制險過期一個月內再向同一間保險公司辦理續保,則雖事故發生時無投保強制險,但事後續保仍可申請強制險予以理賠對方傷害,而不會向妳們求償、知道嗎!!
2010-01-09 20:32:00 補充:
尚不知對方傷勢(骨折情況)、職業、年齡各情勢,提出20萬依據為何?但常告知發問者「請轉換立場設想:如果今天妳老公與對方相同狀況發生碰撞,造成(不論手、腳)骨折,此時勢必就醫(上石膏!開刀!),以一個月薪水3萬來算,妳老公需休息幾個月?如果修養中,不小心失去此份工作,重新出發的時間多長?而在此骨折恢復前之不便(所謂精神損耗),是每個人都能豁達以對的嗎?總總權衡,妳們覺得該向對方求償多少?
雖然目前對方要求20萬,可能是開價吧,或許有殺價空間,仍建議妳依小弟提出前往調解委員會協調,
2010-01-09 20:42:25 補充:
乾脆上法院!!請再三評估或確實與對方談判破裂再進行,否則一再無法達成和解共識時,先不管最終民事判決究竟20萬以上或以下,刑事過失傷害最輕一個月即易科3萬、二個月即6萬,這些罰金是繳交政府,非拿來補貼對方之求償金額妳們知道嗎?
本身家庭、經濟狀況可具實告知對方,以爭取和解金額之降低或許可分期理賠償還,否則經曠日廢時訴訟程序下,雙方均疲、或最終審判終結後遭對方申請支付、強制處分,屆時分期尚需加付5%利息呢,多與能正向協助者商討此事處理方式,勿盲目聽信乾脆之詞,小弟喜歡想幫忙的人站出來,但站出來卻幫倒忙的人,寧願他別出現。
2010-01-10 13:09:27 補充:
第六條(保險期間與保險給付)
本保險契約之保險期間,依保險證之記載為準。
本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被保險人續保,如怠於通知而於原保險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需負賠償責任,但被保險人應辦妥續保手續,其始期追溯自原保險期間屆滿之時。
一般保險公司會繼續讓投保人續保,並直接承擔事故強制險醫療,本件事故保險公司不理賠強制險醫療,卻仍願意用肇事責任30%的金額和妳們和解,妳不覺得有點....怪怪的嗎?
純屬猜測,不甚明瞭其作業程序,或許國內十幾間保險公司做法差異不同吧。
2010-01-10 13:28:14 補充:
骨折,其實真正使用於醫療上面的費用並不如想像中高,最新醫療置鋼板費用大約2萬5仟元左右,而一般性骨折後開刀放鋼釘,一年後再開刀取出鋼釘,其費用應該不超出2萬元,只是住院(開刀後大約需住5-7天),還有相關周邊設備(用於骨折醫療後之護具)、老人生活照顧等等所需會較醫療費用來得高。
2010-01-10 13:33:37 補充:
再次說明:本身家庭、經濟狀況可具實告知對方,以爭取和解金額之降低或許可分期理賠償還。
而本身經濟狀況也可與里長討論本身家庭,是否符合社會局有關補助,並可辦理相關證明出來,其證明辦出後,若於事故後進行法律訴訟時,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屆時律師費用((一般為4萬5-5萬間)),也可因該證明而獲得減低其超出部分均由政府補助。此部分可洽詢法扶會
2010-01-10 13:43:24 補充:
至於車禍肇事相關肇事責任、比例,己方因對方要求認為過高,自然會從事故中尋求有利證明,只是台灣路口處車禍事故肇責已訂明確,即使幹線道就是需((減速慢行)),何謂((未減速))??並非時速只有20-30或只剩下不到5公里,而是於路口中發生碰撞事故就是((未減速))。
以對方(家人)心態而言,少數人會考慮本身為支線道((未讓車)),佔50%或70%責任,他們所想到的就是老太太被妳先生撞到,骨折受傷,可以向妳們請求其傷害賠償。
2010-01-10 15:28:38 補充:
賠償金額最終仍依雙方共識為主,因為和解書內容兩種版本為【含強制險】及【不含強制險】,對方要求之理賠金額究竟有無包括((補償基金)),需要看對方的要求或意見,妳們當然可以依【含強制險】的主觀意思去看待,重點在於對方是否為另一種【不含強制險】意思去看囉,所以,共識為重點,雙方必定針對有利條件去設想的,以上。
2010-01-10 15:35:30 補充:
強制險(或補償基金)是不分肇事責任的,如小弟回覆中說明\\車禍事故理賠有二之第一項,有受傷且在那4項目內均可申請,20萬內。
並非第二項依肇事責任歸屬百分比理賠。
2010-01-10 19:07:26 補充:
強制險理賠項目以解說過,對方有4萬多收據未必均於強制險給付項目中,譬如,對方請一個月全日看護(2400x30=7萬2仟),而強制險看護費用一日僅付擔1200元(1200x30=3萬6仟),所以另外3萬6仟元並不能包含於強制險給付範圍,諸如此類。
而妳所擔心領兩次錢,已說明同上,和解內容需敘明有無包含強制險理賠金額,如此,就算日後對方要再申請理賠時,可依總數金額計算,不會變成從你這裡取得賠償又再申請理賠共兩種款項。
By Edith
at 2010-01-08T03:20
at 2010-01-08T03:20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q
By Damian
at 2010-01-10T16:13
at 2010-01-10T16:13
By James
at 2010-01-08T17:06
at 2010-01-08T17:06
沒有必要再浪費3000元
去做肇事責任鑑定
到法院時法官自然會提
By Xanthe
at 2010-01-09T01:30
at 2010-01-09T01:30
肇責判定當然要去拿呀
會要20萬的不可能隨便和解
最後可能要上法院打官司
另外可能會吊扣駕照三個月吧
2010-01-09 17:39:26 補充:
現場紀錄跟圖確定沒錯的話
經判決確定會比較不囉嗦
車主強制險過期是罰車主不是罰借車的人
(照說驗車都會同時加保為何會過期?)
當然也可以要求修車費用囉
就算判賠也不會讓你生活發生問題的
因為賠償還是要看實際財務能力
要不到還要再另外提出告訴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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