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給付基礎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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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umix ( )》之銘言:
: 庚公司X1年初以服務三年為條件,給總經理一項權利,可選擇取得1,000股等值現金或
: 1,200股股票,股票於記得日後三年內不得出售。給與日股價為$50,X1、X2、X3年底股
: 價分別為$52、$55、$60,庚公司考慮移轉限制之效果後,估計給與日選擇領取股票之
: 公平價值為$48,試做X1/12/31認列勞務成本分錄。

想請問另外一個問題,
原題目中第三小題是要做X3年底總經裡選擇領取股票之分錄
解答是先把當初三年認列之股票增值權負債$60,000全數轉給權益商品,
這部份我可以理解,
但若是總經理到X4年才選擇領取股票,且股價有變動,老師說還是只要沖銷$60,000
但是課文中說現金交割的股份基礎給付,
在資產負債表日及交割日須重新衡量負債之公平價值,
為什麼X4年不是先依照X4年的股價調整股票增值權負債,
再把它轉給權益商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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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4-14
其實這題你可以去看林慧珍 他課本有詳細作法
Joe avatarJoe2011-04-17
我認為應該要看題目敘述的方式,若是第四年底時員工仍可選擇
現金OR股票 則應繼續認列負債 選擇股票時再轉入資本公積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4-18
若是第三年後只能選擇股票,當然就只能沖銷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