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有個問題想請問大家,我19.8生了雙胞胎,休56天產假後便申請休6個月育嬰假(以哥哥
名義)
最近從公司內部消息得知,我被列入資遣名單,想請問大家,我是先休完6個月育嬰假後
,先回去上班,若公司資遣我,先跟公司說,讓他們給我請完育嬰假再資遣?
還是在育嬰假結束前續請半年育嬰假(弟弟名義)?–––如果公司拒絕讓我續請育嬰假
,而是要資遣我,怎麼辦
想知道哪個方案比較好。
p. s. 公司給我保的勞保是最高等級。
以上,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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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想請問大家,我19.8生了雙胞胎,休56天產假後便申請休6個月育嬰假(以哥哥
名義)
最近從公司內部消息得知,我被列入資遣名單,想請問大家,我是先休完6個月育嬰假後
,先回去上班,若公司資遣我,先跟公司說,讓他們給我請完育嬰假再資遣?
還是在育嬰假結束前續請半年育嬰假(弟弟名義)?–––如果公司拒絕讓我續請育嬰假
,而是要資遣我,怎麼辦
想知道哪個方案比較好。
p. s. 公司給我保的勞保是最高等級。
以上,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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