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津貼追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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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於102年2月在A公司辦理育嬰假半年,A公司幫他辦理育嬰津貼之後就離職了。但離職之後又銜接到B公司上班,由於B公司沒有勞健保,所以想說勞保局不會查到,因為先生今年初在B公司工作中受傷導致手指粉碎性骨折指頭截肢,老闆又不聞不問,所以先生一氣之下到勞保局檢舉投訴B公司老闆,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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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15-06-04
有些法律規定及觀念要先釐清1勞工有育嬰需要,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向雇主〈A公司〉提出申請,由雇主核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不需給付薪資、不需繼續投保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不計算工作年資,勞工也不能享有公司福利勞工處於��
Annie avatarAnnie2015-06-06
想請問如果不繳,是會被勞保局告嗎?<<<別人不守法你們提告你們不守法不該你們的你們拿了為什麼不告你?要求別人守法自己卻不願意守法?天底下有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