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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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有個同父異母的姐姐(我的姑姑)今年65歲,離婚多年也沒有小孩.名下無房屋也沒有工作.戶籍地在高雄市,但平時多住在新北市親戚的租屋處.他的生活基本上就是靠年輕時存的一些存款與我們這些晚輩偶爾給他的錢來過生活.請問我姑姑是否符合申請低收入戶或是中低收入戶的補助??應該要在高雄市申請還是新北市呢?另外,如果他有領老人年金(國民年金)是否還可以辦理低收入戶補助?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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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11-11-17
請問我姑姑是否符合申請低收入戶或是中低收入戶的補助??高雄市低收入戶補助條件一、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本市市民。二、家庭總收入未超過全家最低生活費(100年度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1,146元)。三、存款(含有價值劵及其他投資)額度: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家庭,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30萬元整;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7.5萬元。四、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00萬元。五、自有汽車乙輛,總排氣量未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