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五歲的小朋友,但我未婚.小朋友的爸爸是我的前男友,而前男友也不知道有小孩子的存在!當初自己會堅持生下小孩是因為前男友的母親私下向我表明希望自己的兒子能有更好的選擇,希望我能站在他們的角度替他們想.而前男友對我很好,我也不想她父母親栽培了這麼久的兒子到最後讓她們失望,所以我主動和前男友提分手.之後他就出國了.當時真的年輕,一心只想讓對方父母後悔,才把小孩生下來.不過很幸運當時我已經27歲了,有隱定的工作,便隱瞞家人�
能幫幫我嗎?我該怎麼抉擇!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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