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代po
大家好 本魯在去年大學畢業後在進入政府認證的日系血汗服飾公司工作四個月後離職
很幸運的不到一個月就找到下一份工作,但就在滿四個月後以不適任炒了T口T
(老闆同事人很好,不是被欺負逼退,本魯確實沒有此工作需要的驚人細心和反應力OTZ..
.)
因為兩份工作時間都很短,請問各位前輩們,第二份工作以離職方式離開或拿非自願離職
證明對我找下份工作比較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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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本魯在去年大學畢業後在進入政府認證的日系血汗服飾公司工作四個月後離職
很幸運的不到一個月就找到下一份工作,但就在滿四個月後以不適任炒了T口T
(老闆同事人很好,不是被欺負逼退,本魯確實沒有此工作需要的驚人細心和反應力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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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兩份工作時間都很短,請問各位前輩們,第二份工作以離職方式離開或拿非自願離職
證明對我找下份工作比較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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