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般皆下品,唯有公職高?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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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12-06-24T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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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投入寫歷史傳記的任務,由幼時讀到柏楊《中國人史綱》寫到「王安石變法」的背景。


「北宋對內剝削,好以對外邦捐輸。廣大農民背負沉重稅捐,和士大夫與地主的兼併土
地,大批淪為農奴和士大夫的家奴。相反的,政府官員數目不斷膨脹,不事生產,以全
民百分之三或百分之四的人數,佔有全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財富,而仍掠奪不止。於
是產生變法運動。」


以政府官員比擬現在的公務員,現代已經不會發生這種事。換言之,以之相比,變成
公務員(含政務官與事務官)現代比起古中國,已經比較均富。除了占有全民絕大多數
財產的人,從政府官員(比之現代的廣義公務員),變成資本家。資本家把政府當走狗
,資本家說的話,政府不敢不從。於是兩三年前,發生王雪紅上游廠商洋華光電,有員
工過勞死,王雪紅說「洋華光電不關我事」;而富士康先後十二員跳樓自殺啟人疑竇,
竹科員工過勞死是不爭的事實,勞委會先前發動勞檢,有超過三成以上的企業,實施違
反現行勞動法的責任制,加班不給加班費;打工族常常雇主不加勞健保,甚至臺中還有
自稱關懷弱勢的市議員請助理時薪竟也給不足當時的法定時薪。

古中國剝削人民的既得利益者是政府官員;現代社會剝削勞工的是資本家。甚至被剝
削的勞工,還被雇主,甚至輔導單位與家人勸說要共體時艱,忍一時之忿,換取生存機
會,蹲低才能往上爬云云。寒蟬效應也出現,看不過去的人不敢出聲發言。私下明知違
法心虛,吐著舌頭,為違法雇主辯護的也大有人在。

臺灣人很奇怪。一個人違反刑法,是違法,是犯罪,該被處罰。雇主違法勞動法,卻
是社會「公開的秘密」、個人不得不屈從的「社會潛規則」。法律這個成文法,卻不知
道被資本家與蟬兒們放到那邊去。

一談到錢,臺灣再也不是法治國了,人可以不守法了。談到錢,法律就被質疑,「哎
!法律是什麼呢?」試圖維持法治序,想做個奉公守法的中華民國公民者,對違法亂象
憤憤不平,反而成為憤世嫉俗的酸民了。談到錢,雇主貪小便宜(美其名:提高競爭力
、壓低人事成本),員工苟且偷生。看不過去者,就被說:你看不過去,那你就要夠有
本事,去考公務員吧!要不然,再有辦法一點的,出國移民吧!

你做不到,就別在那裡憤世嫉俗,反正臺灣是個鬼島,有能力的人老早出走了,「抱
怨」、「反抗」的不是憤世嫉俗,就是一個整天罵東罵西,就是不罵自己沒能力的廢物
,在這種狀況下,只有考上公務員或出國的人,才是「真強者!」

於是,單純對違法亂象的「看不過去」,這種憤怒,無法造成制度改革(包含法律實
務改革)的結果。訴求公義的五一大遊行,被年輕詩人撰文寫為:「沒有酬勞的嘉年華
會」。法秩序呢?大家懷疑,你去街頭嚷嚷只是洩憤,訴諸媒體只是洩憤。憤怒,難道
真無法積聚變成健全勞動法的力量?

對想守法的公民而言,有長輩說:「那是你們小孩子的那一套,用不到社會上來啦!」
不要憤世嫉俗,要處世圓融圓滑,把稜角都磨掉-亦即,看到違法的,要不聞不問,不干
自己的事,不要多管閒事。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就他人的「緊急危難」,尚且
要如此「世故圓滑」,何況維護法秩序這件事,「陳義過高」,你在那裡「大放厥詞」沒
有用。要搜集證據,訴諸行政機關告發,中華民國的勞委會還沒有爛到你拿真憑實據,還
在陳詞「行政中立」、「不告不理」(實施勞檢機關是行政機關,還是司法機關,經高
普考上的公務員素質還沒有爛到分不清楚自己的職權性質為行政權和司法權這種程度。)

在一些細項上,真正的問題是:勞動法不夠健全。

而不是「不認同就不要待在私人機關」、「真的夠強就另謀他就」、「那就不要待在臺灣
這個鬼島」。板友們在找工作,看到種種社會亂象的同時,是否可能考慮到「勞動法不健
全」對社會造成的損失,就事論事,試圖參與社會,做些改變。

固然,抱怨是人的權利,(人對不對的事情,不會抱怨,沒有感覺,那這個人也冷血、
麻木到令人懷疑,是否有行使公民權的實質意願啦。)但單純抱怨,不能解決勞動法不健
全的問題。

很高興看到勞委會發動較大規模的勞檢,新聞媒體的報導,揭出這個「大家都知道,
大概只有勞委會官員不知道」的問題。弊病的揭發,一定能讓有志之士,與有守法良知的
公民一起致力健全臺灣的勞動法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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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子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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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2-06-25T23:22
說得很棒~心有同感!!高官只會自肥~不懂民間疾苦XD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2-06-30T17:50
寫的很好!

如何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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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mar
at 2012-06-23T21:14
去年中離職休息了幾個月後, 有感私人企業的不穩定,便決定報考公職! 因經濟壓力的因素,故半工半讀準備考試。 現在面臨了一個有點難以抉擇的情況: 1.留在台北,家裡沒私人空間無法專心看書, 但報名補習班師資較優。 2.去新竹投靠男友,環境較清靜, 但補習班師資沒那麼好,且交通較不便。 兩種情況各有利弊 ,讓我有 ...

萬般皆下品,唯有公職高?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2-06-23T08:26
※ 引述《chacokc (湘噴噴)》之銘言: : 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社會新鮮人 : 才剛畢業還在找工作 : 但是可能由於我爸是公務員的關係 : 我媽 長久以來一直很希望我去考公務員 : 但是碩一碩二 照樣是公務員洗腦 : 真的很奇怪 如果希望我考公職 那為什麼還給我念碩士? : 我不會不想考 但我也沒有很想 ...

萬般皆下品,唯有公職高?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2-06-23T08:14
※ 引述《OceanTaiwan (新國家萬歲)》之銘言: : 我心目中理想的公職生活 : 9:00上班,開始泡一杯茶品嘗 : 10:00離開去別的單位送公文順便聊天 : 然後掛上承辦人不在的免戰牌 : 下午4:00回到辦公室,公文上多了兩個別的單位的章 : 開始剪指甲和看網路 : 5:00準時下班 : 如果 ...

萬般皆下品,唯有公職高?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2-06-23T05:40
※ 引述《OceanTaiwan (新國家萬歲)》之銘言: : 我心目中理想的公職生活 : 9:00上班,開始泡一杯茶品嘗 : 10:00離開去別的單位送公文順便聊天 : 然後掛上承辦人不在的免戰牌 : 下午4:00回到辦公室,公文上多了兩個別的單位的章 : 開始剪指甲和看網路 : 5:00準時下班 : 如果 ...

萬般皆下品,唯有公職高?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2-06-22T23:27
我心目中理想的公職生活 9:00上班,開始泡一杯茶品嘗 10:00離開去別的單位送公文順便聊天 然後掛上承辦人不在的免戰牌 下午4:00回到辦公室,公文上多了兩個別的單位的章 開始剪指甲和看網路 5:00準時下班 如果有這樣的單位可以去,真令人羨慕 言歸正傳,如果沒有特別的興趣或專長 又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