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問題(7-11)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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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當兵前在7-11服務有一段很長時間,約有3年,考到店副理在當完兵後,因找不到工作,又回去原本的7-11工作第一個月只工作10天約80小時,薪資6640元(未扣除勞健保,扣除後加短溢金額十發金額為6067元不包含休假日)算法:17280元*80小時/208小時=6646元我有打電話去勞工局問:他給我有到基本薪資以上17280元/30天*10天(包含假日天數)=5760元(勞工局說我是月末所以不能拿整月薪水,還說如果下個月並是上完整的月沒拿到月新17280元他就違反法規)原本我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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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avatarSarah2009-01-26
您好月薪制則基本工資不得低於17280元包括例假日時薪人員則每小時不得低於95元一週不得超過32小時日薪制-則以95元乘以工作時速標準不包括例假日以上與各類津貼與獎金無關◎申訴管道:.勞委會:0800-211459.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02)27392582.北市勞工局:(02)27598889轉7016.中縣勞工局:(04)25263100轉2810.高市勞工局:(07)8124613轉407.高縣勞工局:(07)7332597建議請準備出勤卡影印本及薪資明細表查:雇主未如實給付時薪可申訴勞檢處表��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01-29
做多少,就拿多少呀您沒做那麼多,要如何拿17280?而且當初您在月初提離職時「老闆同意後他說月中過後會開始減班」→當下您也沒提出任何異議呀...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