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教一下各位,
我當初進公司時的聘書,
上頭寫的薪資結構是...
本薪XXXXX元 + 伙食津貼1800元 + 全勤獎金0元 = XXXXX+1800元 = 應發金額
可是實際拿到薪資條時,卻發現新資條寫的薪資結構是...
本薪XXXXX-1000元 + 伙食津貼1800元 + 全勤獎金1000元 = XXXXX+1800元 = 應發金額
雖然每個月如果都全勤的話,領到薪水的和當初聘書寫的是一樣的金額,
不過我覺得這和當初的聘書有所不同,
請問我能就這點和人資部門詢問或要求他們,把我的全勤獎金納入我的本薪嗎?
會這樣問是因為有次請了假,被扣一日日薪之外,也扣了全勤獎金1000元覺得有點傷,
畢竟當初我同意的聘書中,白紙黑字全勤獎金是0元阿...
麻煩各位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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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進公司時的聘書,
上頭寫的薪資結構是...
本薪XXXXX元 + 伙食津貼1800元 + 全勤獎金0元 = XXXXX+1800元 = 應發金額
可是實際拿到薪資條時,卻發現新資條寫的薪資結構是...
本薪XXXXX-1000元 + 伙食津貼1800元 + 全勤獎金1000元 = XXXXX+1800元 = 應發金額
雖然每個月如果都全勤的話,領到薪水的和當初聘書寫的是一樣的金額,
不過我覺得這和當初的聘書有所不同,
請問我能就這點和人資部門詢問或要求他們,把我的全勤獎金納入我的本薪嗎?
會這樣問是因為有次請了假,被扣一日日薪之外,也扣了全勤獎金1000元覺得有點傷,
畢竟當初我同意的聘書中,白紙黑字全勤獎金是0元阿...
麻煩各位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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